哈尔滨市卷宗数字化扫描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XFFYHT
二、合同名称:香坊区人民法院卷宗数字化扫描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230001】BBLM【CS】2003001
四、项目名称:香坊区人民法院卷宗数字化扫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6号
联系方式:87260106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德元致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新城公建区T2号楼办公(单元)14层05、06号
联系方式:0451-826262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卷宗数字化扫描
1(年)
¥1,117,800.00
¥1,117,800.00
无
合同金额: 1,117,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5年09月29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24扫描合同.pdf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5日
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230001BBLMCS20230001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德元致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计划号[2023]06044签订地点哈尔滨签订时间2024年8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单位:元)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金额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卷宗数字化扫描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人对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1项11178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1178002、服务范围:2024年度期间伴随审判工作生成案件的卷宗及历史卷宗档案进行数字化服务及电子卷宗的制作,完成约365万页卷宗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内容主要为伴随审判工作的档案及时完成数字化,同时进行电子卷宗的制作,并成功实时上传至智慧审判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中,以确保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检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档案著录(上传电子卷宗)、档案装订、档案归还、档案入库上架、质检、整理托管卷宗等工作,并配合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服务过程中不影响档案的查询与利用。中标方须安排服务人员驻场工作,服务期内,提供5(工作日)×8(小时)服务。—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即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标的价款、技术培训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采用彩色模式扫描,图片的扫描分辨率为300dpi,对于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材料,可适当提高扫描分辨率;2、数字化加工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者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保证数据的多种利用场合;3、处理过程中遵循在不影响清晰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档案不得丢失、泄密;4、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5、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档案号命名符合规范;图片命名及组成符合香坊法院档案管理软件要求;6、电子档案以及纸质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7、电子卷宗挂接:手动逐条将所需各类案件信息、图片挂接进入数字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档案管理模块中,同时保证上传质量准确无误,为查询、浏览、下载等各项利用方式提供信息资料;8、中标单位除完成365万页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外,要求中标单位安排辅助人员配合以下工作:档案接收及档案检查工作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整理托管卷宗人员不少于2人,档案归还及入库上架工作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配合调档、查档等档案查阅相关工作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以上辅助人员需完成指定工作内容;9、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甲方档案室工作人员派人给予配合,主要负责档案的交接、管理及归档工作,随时对数字化完成的工作进行抽检,以确保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质量。第三条权力保证—2—1、乙方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法院的相关保密制度;2、加工后的各种档案影像、资料所有权属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在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4、乙方需自携设备工具,至少包括(扫描仪、计算机、激光A4打印机、装订工具、耗材等)上门提供处理服务。乙方所派工作人员应政治合格、业务熟练。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1。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档案科工作人员将对已扫描上传完成的电子卷宗进行路径核对,上传的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规定将扫描数据上传到指定路径下;2、图像文件与目录数据库挂接错误,或图像文件、纸质档案整理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不符合标书的质量要求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3、一个全宗的档案,电子卷宗转换质量检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含99%)时,给予以验收“通过”,未能达到检查合格率不予验收;4、检查数据只要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供应商应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合格并重新提请验收。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第七条售后服务—3—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乙方在哈尔滨市设有长期服务点,能提供1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的项目后期服务。后期免费质保服务期一年,服务内容为解决电子档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起计算。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2、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支付;2期:支付比例5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3、付款期限: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第九条展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4-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年月日乙方(章)2024年月日乙方(章)2024年月日单位地址:哈平路106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新城公建区T2号楼办公(单元)14层05、06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新城公建区T2号楼办公(单元)14层05、0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伞力之伞印力—5-委托代理人:李子傲委托代理人:陈爽电话:0451-87260150电话:1854510706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8545107068@126.com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和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账号:3500050109219521883账号:167738770135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00-6-合同附件1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3、保修期责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3、保修期责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4、其他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4、其他具体事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实施甲方(章)香坊区而U2024月日乙方(章)題2024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卷宗数字化扫描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