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0
二、合同名称: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
三、项目编号:JZSJ-202401SL-004001001
四、项目名称: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
2、地址:荆州市武德路15号
3、联系方式:8264874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90号
6、联系方式:027-872707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754200元
5、合同金额:475.4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荆州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4-00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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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合同书同创新诚信奉献合同名称: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合同编号:发包人: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勘察(测)设计人: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12日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合同协议书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合同名称),已接受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测)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测)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测)设计投标。发包人和勘察(测)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合同条款;(4)发包人要求(见项目招标文件);(5)勘察(测)设计方案(见项目投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报价取费系数:0.955,合同结算价计算方式:实际服务费=经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阶段)×0.955。根据荆州市财政规定本项目如需进行财政评审,a:若财政评审的金额大于签约合同价的,以签约合同价的金额进行结算;b:若财政评审的金额小于签约合同价的,以财政评审的金额进行结算。设计阶段如采取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本合同中对应阶段的设计任务和费用终止。4.项目负责人:年夫喜。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合格,合格标准:各阶段勘察设计达到规程规范所要求的深度和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1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稽查、审计和验收等。6.勘察(测)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工作。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勘察(测)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8.勘察(测)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计划服务期730日历天,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结束。9.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七份,发包人执合同一正五副,勘察(测)设计人执一正二副。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荆州市四湖工程勘察(测)设计人: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收人源网士或授权委托人:2u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7-87270760二地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290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420000177560898N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梅苑支行账号:账号:5573575234612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12SI-202401SL-004001001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02月21日所递交的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刑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95.500%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各阶段勘察设计达到规程规范所要求的深度和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稽查、审计和验收等。安全目标:1项目负责人:年夫喜中标说明:1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刑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湘招标人/招标代理:别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盖单位章)恩法定代表人:张卫军(签字2024年02月28日备注:空格中填写的内容根据相应行业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规定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3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投标函刖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測)设计(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井对此无异议,愿意以本投标文件所附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附录申明的的投标报价、履约期限等承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问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井移交全部合同项目(5)同意提供按照你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无。投标人:日水划勘设计院有限公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地址:武汉市中信市电话:027-87274251传真:027-87301015邮政编码:430070日期:2024-02-204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NS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合同条款一、发包人与勘察(测)设计人发包人: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勘察(测)设计人: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测)设计人不得将主体、关键的勘察(测)设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题研究或其它非主体、非关键勘察(测)设计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第三方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签订的第三委托合同应报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委托勘察(测)设计人承担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工程地点为荆州市。二、本合同签订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3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三、勘察(测)设计依据3.1本工程勘察(测)设计合同。3.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3勘察(测)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有关的现行规程、规范及计算标准。四、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6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助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4.1合同文件。4.2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供图计划等。4.3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共识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传真、电子邮件等。4.4勘察(测)设计人提交给发包人且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设计服务计划。4.5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五、项目规模、阶段、投资工程名称: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洪湖市新滩口镇长江干堤上(洪湖长江干堤左岸桩号:401+040~401+740),内荆河入长江口处,是湖北省荆北地区防洪排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工程规模指标:设计排涝流量460m/s;主要建设物包括12孔水闸、内湖翼墙、外江一字墙、八字墙等部分。工程投资规模为9188.90万元(项目估算)。本合同应完成的勘察(测)设计阶段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验收等全阶段。六、勘察设计内容及要求依据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的勘察(测)设计有关的现行规程、规范、计算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完成荆州市新滩口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验收7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等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以及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设计服务内容中,设计阶段如采取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本合同中对应阶段的设计任务和费用终止。工程施工时,勘察(测)设计人应按照工程建设需要及发包人要求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并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勘察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发1包人要求勘察(测)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勘察(测)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注:本合同工程所述勘察设计均包含测量,即“勘察设计”同“勘察(测)设计”,下同。七、技术要求7.1勘察(测)设计人应组建专职的项目机构,任命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7.2合同签订后15天内,勘察(测)设计人应提交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及配套勘察设计大纲一式五份,报发包人批准。7.3项目组应严格按照勘察(测)设计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八、工作进度8.1勘察(测)设计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控制性节点和成果提供等时间要求,对勘察设计工作周期进行详细安排,列出进度计划8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助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作为勘察设计大纲的组成部分,报发包人审批,工程施工开工前,勘察(测)设计人应报送一份详细的出图计划报发包人审批,批准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8.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成果拖后时,勘察(测)设计人应报送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批准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8.3由于下述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滞后时,勘察(测)设计人可要求延长工期:8.3.1工程设计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8.3.2增加勘察(测)设计工作内容。8.3.3异常气候条件造成勘察(测)外业工作受阻。8.3.4由于合同确定的勘察(测)设计周期严重不合理。8.3.5第13.1款规定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8.3.6其他非勘察(测)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8.3.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8.4由于勘察(测)设计人未按合同规定投入必要的人力、设备,或发生重大勘察设计工作失误造成的延误,勘察(测)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金额按13.2.5款确定。对工程施工造成直接损失的,勘察(测)设计人应承担相应损失,承担损失的金额按13.2.4款确定。8.5发包人要求勘察(测)设计人对某项阶段成果进行赶工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赶工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9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九、发包人向勘察(测)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发包人在不影响勘察(测)设计人正常开展设计工作的情况下,将掌握的有关资料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勘察(测)设计人,并配合勘察(测)设计人收集相关资料。发包人向勘察(测)设计人提交的资料主要有:本项目相关批准文件,发包人制定的与本项目勘察(测)设计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十、勘察(测)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测)设计成果及时间勘察(测)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的纸质文档(包括图册、表格、文件等相关资料),仅作为存档和本工程使用,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作为其它用途。纸质文档应满足工程设计报告编制出版有关规定。(1)计划开工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拟定为2024年3月1日,实际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2)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并提交审查;(3)可研批复后9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1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4)招标设计时间及进度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5)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根据工程进展提供产品。10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十一、费用11.1本工程合同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勘察(测)设计费(含评审费、阶段咨询审查费、会务费等)。11.2如果项目未立项,前期费用由发包人与勘察(测)设计人协商解决。11.3合同价计算方式实际服务费=经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阶段)×0.955。根据荆州市财政规定本项目如需进行财政评审,a:若财政评审的金额大于签约合同价的,以签约合同价的金额进行结算;b:若财政评审的金额小于签约合同价的,以财政评审的金额进行结算。设计阶段如采取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本合同中对应阶段的设计任务和费用终止。十二、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勘察(测)设计人预付款作为项目启动经费,预付款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勘察(测)设计人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后,发包人支付勘察(测)设计人合同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应价款的5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发包人结清合同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应价款。(3)勘察(测)设计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后,发包人支付勘察(测)设计人合同初步设计阶段相应价款的50%;初步设11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计报告批复后,发包人结清合同初步设计阶段相应价款。(4)后续阶段,发包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勘察(测)设计人工作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合同价款,项目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5)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包人结清全部合同价款。(6)本项目财政评审前,暂按可行性研究估算价为依据计算合同暂估价,以方便发包人支付勘察(测)设计人合同进度款。财政评审后,按合同约定以经财政投资评审后的勘察(测)设计费为依据计算合同结算价。十三、双方责任13.1发包人责任13.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向勘察(测)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测)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约定的基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15天以内时,勘察(测)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勘察(测)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13.1.2发包人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勘察(测)设计人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勘察(测)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勘12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助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察(测)设计人支付返工费。13.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向勘察(测)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逾期超过90天以上未支付时,勘察(测)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13.1.4发包人要求勘察(测)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勘察(测)设计人同意,不应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13.1.5发包人应为勘察(测)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13.1.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13.2勘察(测)设计人责任13.2.1勘察(测)设计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以及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8.3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3.2.2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勘察(测)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费用。勘察(测)设计人应对设计文件的潜在缺陷、遗漏和错误在设计合13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理使用年限内负终身责任。13.2.3配合发包人对外商、设备生产方、施工承包商及其他第三方责任人的勘察设计、专题资料和成果进行审查,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相关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13.2.4勘察(测)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察(测)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测)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13.2.5由于勘察(测)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勘察(测)设计人应采取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赶工费用,由勘察(测)设计人承担。13.2.6勘察(测)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勘察(测)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二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勘察(测)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另行商定。13.2.7第三方专项工作责任人完成的专题设计、科研、试验等技术成果,经勘察(测)设计人验收合格后,勘察(测)设计人应对成果的可靠性负责。验收不合格时,勘察(测)设计人可要求发包14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人另行委托,或要求专项工作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直至满足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发包人负责。13.2.8勘察(测)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文档编码管理技术文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图纸进行统一的分类编码,便于发包人进行档案资料管理。13.2.9在项目后评价阶段,勘察(测)设计人应积极配合该阶段的相关工作。十四、成果验收14.1发包人应对勘察(测)设计人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方案性中间成果和施工阶段分批图纸、文件等及时组织验收,发包人未能在15天内组织验收时,应视为成果合格且发包人已经认可。14.2勘察设计成果验收应以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规程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按照合同技术要求分别对工作内容、深度和产品质量作出评定。14.3勘察(测)设计人应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前款规定重新验收,超出合同规定内容的补充工作由发包人另行支付费用。十五、第三方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15.1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任务书、大纲、专题研究、中间成果、阶段成果等进行的咨询和审查意见,发包人和勘察(测)设计人应15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O遵照执行,勘察(测)设计人有异议时,应进行补充说明,重新报主管部门批准。15.2发包人委托的咨询机构、专家等第三方责任人可以对全部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技术咨询和成果质量控制,第三方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排除勘察(测)设计人的责任。15.3第三方责任人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致使勘察(测)设计人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时,发包人另行支付经费,勘察(测)设计人未按第三方责任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而造成工程的一切损失,由勘察(测)设计人承担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1)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违反规程规范和国家及行业法律规定。(2)勘察(测)设计人对提出的问题已进行了综合技术经济论证。若采纳第三方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可能对工程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害,且获得的效益不足以弥补这样的损害。十六、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十七、仲裁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测)设计人16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HUBEI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SURVEYANDDESIGNCO.LTD.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八、本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工程项目中,勘察(测)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8.2发包人委托勘察(测)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勘察(测)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8.3发包人委托勘察(测)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8.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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