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2024)
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石拐区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TZCSGS-C-F-230051-HT-2409852
二、合同名称:石拐区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BTZCSGS-C-F-230051
四、项目名称:石拐区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106
联系方式:1760472166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乔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477-83422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石拐区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1(项)
¥693,000.00
¥693,000.00
无
合同金额: 693,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0日
履约地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园林草定价.pdf
园林草定价.pdf
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EE委托方(甲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承揽方(乙方):内蒙古乔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承揽方(乙方):内蒙古乔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条件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作目的:按照《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号)的文件要求及甲方的使用需要,完成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工作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第二条工工作内容:①以石拐区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和《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行业标准,完成石拐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并完成政府听证后,按照技术规范格式向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请验收,将通过验收的最终成果提交给甲方,向社会公布;②在石拐区2022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完成2024年的标定地价更新,并完成政府听证后,按照《标定地价技术规程》的要求向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请验收,将通过验收的最终成果提交给甲方,向社会公布。第三条工作成果:1、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①文字成果(1)园、林、草定级工作报告(2)园、林、草定级技休报告(3)园、林、草基准地价工作报告(4)园、林、草基准地价技术报告②数据库成果(1)园地数据库(2)草地数据库(3)林地数据库-1-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③图件成果园、林、草定级、基准地价图件④表格成果(1)园、林、草地定级指标(因素法)权重信息表(2)园、林、草地定级指标(修正法)权重信息表(3)园、林、草地级别划分标准表(4)园、林、草地级别地类面积汇总表(5)园、林、草地定级指标体系表(6)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按园地级别或均质区)(7)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按园地利用类型)(8)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9)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10)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内涵基本信息表基础资料汇编(1)园、林、草样点调查成果(2)权重打分成果纸质材料听证会纪要、验收文件等。2、标定地价成果①表格成果工件(1)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2)标定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3)标定地价建议及结果表.(4)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5)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表②数据库成果(1)商服标定地价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2)住宅标定地价(3)工业标定地价③图件成果(1)商服标定地价图(2)住宅标定地价图(3)工业标定地价图④文本成果(1)标定地价评估报告(2)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第四条工作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5.《园地分等定级规程》;6.《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7.《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8《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0.《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11.《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12.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第五条工作经费:根据正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中可知,本项目工作经费中标价格为693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圆整。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由于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善的材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料所照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在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额付清。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以及《标定地价规程》完成上述两项工作。2、乙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及甲方的要求,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3、乙方保证技术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本定级估价业务有关的评估能力证明资料一式四份,配合甲方实施备案流程。乙方出具的评估、定级估价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资质印章齐全,评估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4、由于乙方单方面技术原因造成成果有错误或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原因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提供服务仍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或不符合合同要求达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另外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第八条工作经费的支付方式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工作经费在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额付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成果及知识产权验收完成后归甲方所有,并有义务为甲方维护成果的保密-4-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否则不具约束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的主体、附件以及后续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双方签字日期计致时季号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1701(以下无正文)可的新甲方(签章)乙方签E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合章1527010056881(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年3月20日-5.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单位地址:乙方单位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大街18号甲方邮政编码:乙方邮政编码:010070甲方电话:乙方电话:0477-8342229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甲方银行帐号:乙方银行帐号:047701012000013423-6-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EE委托方(甲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承揽方(乙方):内蒙古乔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承揽方(乙方):内蒙古乔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条件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作目的:按照《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号)的文件要求及甲方的使用需要,完成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工作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第二条工工作内容:①以石拐区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和《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行业标准,完成石拐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并完成政府听证后,按照技术规范格式向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请验收,将通过验收的最终成果提交给甲方,向社会公布;②在石拐区2022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完成2024年的标定地价更新,并完成政府听证后,按照《标定地价技术规程》的要求向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请验收,将通过验收的最终成果提交给甲方,向社会公布。第三条工作成果:1、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①文字成果(1)园、林、草定级工作报告(2)园、林、草定级技休报告(3)园、林、草基准地价工作报告(4)园、林、草基准地价技术报告②数据库成果(1)园地数据库(2)草地数据库(3)林地数据库-1-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③图件成果园、林、草定级、基准地价图件④表格成果(1)园、林、草地定级指标(因素法)权重信息表(2)园、林、草地定级指标(修正法)权重信息表(3)园、林、草地级别划分标准表(4)园、林、草地级别地类面积汇总表(5)园、林、草地定级指标体系表(6)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按园地级别或均质区)(7)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按园地利用类型)(8)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9)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10)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内涵基本信息表基础资料汇编(1)园、林、草样点调查成果(2)权重打分成果纸质材料听证会纪要、验收文件等。2、标定地价成果①表格成果工件(1)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2)标定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3)标定地价建议及结果表.(4)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5)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表②数据库成果(1)商服标定地价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2)住宅标定地价(3)工业标定地价③图件成果(1)商服标定地价图(2)住宅标定地价图(3)工业标定地价图④文本成果(1)标定地价评估报告(2)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第四条工作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5.《园地分等定级规程》;6.《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7.《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8《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0.《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11.《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12.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第五条工作经费:根据正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中可知,本项目工作经费中标价格为693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圆整。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由于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善的材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料所照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在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额付清。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以及《标定地价规程》完成上述两项工作。2、乙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及甲方的要求,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3、乙方保证技术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本定级估价业务有关的评估能力证明资料一式四份,配合甲方实施备案流程。乙方出具的评估、定级估价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资质印章齐全,评估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4、由于乙方单方面技术原因造成成果有错误或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原因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提供服务仍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或不符合合同要求达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另外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第八条工作经费的支付方式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工作经费在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额付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成果及知识产权验收完成后归甲方所有,并有义务为甲方维护成果的保密-4-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否则不具约束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的主体、附件以及后续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E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合章1527010056881(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年3月20日-5.包头市石拐区园地、林地定级与估价和草地估价及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单位地址:乙方单位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大街18号甲方邮政编码:乙方邮政编码:010070甲方电话:乙方电话:0477-8342229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甲方银行帐号:乙方银行帐号:04770101200001342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地定级与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