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2024)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50070148002409100518

项目业主: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

4405150070148002409100518

合同总金额:

¥543,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服务内容:

依据现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设计文件。

合同附件

古榕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pdf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

2024-11-26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项目名称: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发包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发包人(甲方):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项目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项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总面积约为35365m。拟对古榕道道路修复及排水等管线建设、南侧连片绿地修缮、生态护坡修建及绿化美化种植、沿线南侧水体联通,局部现有石篱修复加固、新建;跨湖步行通道建设及过水涵洞建设;沿湖南侧人行通道建设;建设公厕等其他配套设施。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0.00万元(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1、测量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甲方确定的工程范围和设计要求对地形地貌按1:500进行数字化地形测量并提交满足于设计精度要求的实测地形图;2、本项目勘察主要采用地质调查、钻探等方法来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勘察成果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设计要求。根据设计勘察孔布设要求及深度,提供详细勘察报告。3、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第三条月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2、服务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3、进度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全部相关所需资料或全部主要资料(次要资料在设计过程补全)之日起:勘察工期:具备进场条件后7天内提供地形图测量成果,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办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设计工期:在勘察作业完成后并且通过方案汇报后,14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电子文件初稿;初稿经甲方审查后,乙方应在收到修改意见3日内修改完善,并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审查修订稿。乙方应在初步设计成果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并在甲方提供全部相关所需资料之日起14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初稿。初稿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甲方报送审图机构审查,乙方应在收到审查机构审查意见之日起7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修订稿。列入计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钻探、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第四条协作事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如:回设计阶段所需甲方提供的资料;回相关职能部门批复资料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2、提供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3、提供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无。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纸质原件交还给甲方、复印件由乙方备案存档。6、其它:乙方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工程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五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工程设计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条件、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协助乙方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并收集其它有关资料。3、甲方应及时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含中间成果)并按照约定对乙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签署阶段设计成果确认函或书面提出设计修改意见。项目在合同期内发生变化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2、乙方应保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若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或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3、乙方应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参与审查、进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第七条合同金额本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计算,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下浮20%作为本服务合同暂定价。经计算,本服务合同暂定价为¥543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叁仟圆整)。合同价已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印制、报告编制以及税金等有关费用。最终以预算财政审核或第三方预算审核结果为合同价。其中:工程勘察费(含测绘、钻探、工程测量)合同暂定价=100000.00[测绘暂估]+187700.00[勘察暂估]×(1-20%)[优惠系数]-250200.00元工程设计费合同暂定价:以工程费用为9385000元为计费基数,计算过程:[(9385000-5000000)/10000/(1000-500)×(388000-209000)+209000]×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改扩建系数]×(1-20%)[优惠系数]=292800.00元。第八条结算方式工程勘察费(含工程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费,计算结果下浮20%作为结算价;工程设计费以预算审核定案价的建安费为计费依据,计算结果下浮20%作为结算价。第九条付款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建设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按以下方式付款:(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即支付:¥1629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玖佰圆);(2)乙方完成和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报告、初步设计文本及工程概算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给甲方,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在预算审核定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60%,即支付:¥3258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捌佰圆);(3)余下工程勘察设计费在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十条交付与验收经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1、交付内容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内容:勘察测量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2、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形式:勘察测量成果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含CAD或PDF等格式),纸质版文件(勘察测量成果报告、初步设计文本和图纸A3纸质文件、工程概算报告书A4纸质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晒蓝图A3纸质文件)。数量:纸质版文件(勘察测量成果报告壹式肆份,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壹式肆份,工程概算报告书壹式肆份,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壹式捌份)。时间:甲方验收并确认成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3、成果验收甲方按审查方式(评审、审查或其它)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设计成果进行验收。1)工程设计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深度以及汕头市政府的有关规定。2)工程设计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审查。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收到正式设计成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于汕头市验收。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结束后形成的技术成果,乙方可以将成果用于公司内部使用或业绩证明材料使用。成果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在引用或使用本项目设计内容时不提及乙方。第十二条保密条款双方当事人均有对合同内容、技术成果、建设项目信息等履行保密的义务。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提供、透漏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的技术资料或信息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设计成果返工或修改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开展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资料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2)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设计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消极或拒绝提供设计配合服务,甲方多次要求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不限于地震、海啸、瘟疫、骚乱等。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章页)本页为签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厂房主楼第三层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4-8982613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外砂支行银行帐号:648369618495手服务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5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T2409190507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计(采购项目编码:勘察设莲下镇程洋冈村古榕道片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440515007014800240910051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方的的修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了个工作实一内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东书,约定完成工作。V2024年09月19日东省网上中介服务,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东省广2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广东省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