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
2023BFBGZ02730-004

合同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BGZ02730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110772429995

中标人(乙方):
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1302MA2T8R8W76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879.305366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薛逸夫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 皖 234151672504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8分26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1-1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1-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1-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附件:

中标通知书.pdf
博望路合同-最终(带保函).pdf
履约保函.pdf

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BGZ02730

标段编号:
2023BFBGZ02730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中标人(乙方):
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11月14日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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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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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4-012015安微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于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GZ02730中标金额:(大写)捌佰柒拾玖万仟伍拾叁元陆角陆分皖A6项目经理:薛逸夫特此通知。招标人正不重a招标代理机购:章)224年92月08日2024年月13日L安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滨湖浙区南京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562238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合发改投资[2023]267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安昌路(徽华路-上海路)、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三条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位于滨湖新区,道路北起锦绣大道,南至扬子江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337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详见招标文件)。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位于滨湖新区,道路北起锦绣大道,南至扬子江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337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详见招标文件)。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玖万叁仟零伍拾叁元陆角陆分(¥8793053.6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伍拾陆元叁角壹分(¥218756.3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薛逸夫。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月1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李多举,(签字)吴玉鹏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302MA2T8R8W76地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众兴乡众兴新农贸市场南三楼梯东第一间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16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吴玉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72110636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和平路支行账号:,账号:1302010709200166922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金额的8%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其他形式: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或银行保函23.2.1项目经理姓名:薛逸夫身份证号:340123198912074315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51672504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发布的《人工和主要材料价差调整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包含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可调整价差主要材料),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前3期工程款中等额扣回。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发出开工通知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或保证保险。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确认完成量的80%,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确认完成量的85%;完成结算审核、工程验收备案后再付至审定价的97%,审定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保函或保险或担保期限不得早于缺陷责任期终止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逾期提供或乙方不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相关保函、保险或担保,工程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结算价款;(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安徽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设计甲级;联系电话:0551-6371780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合肥市桐城南路363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满足设计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叁套(含竣工图贰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计划、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等法律法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孙亮。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吴玉鹏。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项目质量施工检查违约处理规定》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处罚标准(元/条.人.处)处罚标准(元/条.人.处)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土方工程1.未办理土方外运手续50001000一土方工程2.现场土方收到相关部门投诉或通报20000500一土方工程3.土方外运不满足扬尘治理要求200010002.管道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00/井段500/井段3.沟槽材料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且未分层回填和压实1000/井段500/井段4.检查井周边回填未人工夯实10005005.模块井砌块未采用混凝土灌注且放置钢筋,现浇砼检查井未按图纸要求制安钢筋1000/井500/井6.检查井及雨水井砌块未错缝砌筑且铺浆饱满500/井500/井二排水工程1.沟槽无排水措施,存在带水回填1000/井段500/井段7.内外井壁未勾缝及抹面500/井500/井8.井圈加固不符合图纸要求2000/井1000/井9.管道接头处密封圈安装、抹灰、包箍等是否按设计、规范及图集要求100050010.检查井垫层、底板、流槽做法与设计或图集不一致50050011.管井连接处未抹面且管道必须采用切割机切割50050012.井盖安装不符合《合肥市城镇检查井技术导则》要求5005002.路床不平整坚实,有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现象500/处500/处三路床(素土)1.存在使用杂填土回填1000500三路床(灰土)1.现场拌合灰土的灰剂量及含水量不符合要求1000500三路床(灰土)2.拌合机械不满足要求及现场需求1000500三路床(灰土)路床(级配碎石)3.路床部平整坚实,有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现象1.分层摊铺时每层厚度不满足要求500/处1000/井段200/处500/井段路床(级配碎石)2.路床不平整坚实,有轮迹、翻浆、波浪、粗细骨料集中或离析现象500/处500/处2.养护期间覆盖洒水不到位200010003.表面不平整,有轮迹、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粗细骨料集中现象500/处500/处四基层(水稳)1.主车道、辅道及宽度达到3.5米的慢车道未使用专用摊铺机摊铺,碾压设备数量及组合不满足现场需求300020004.分层摊铺时厚度不满足要求1000/井段500/井段5.取芯不成型,压实度、弯沉、7天无侧限强度不合格1000/点500/点6.当天完工后未对场地及时清理,未做到料完场地清。200010002.现场未提前进行清扫10005003.未使用专用摊铺机摊铺,摊铺设备、碾压设备数量及组合不满足现场需求4.碾压遍数不满足规范1000500五面层(沥青)1.沥青出厂、到场、摊铺等各项温度不满足要求200010005.厚度不合格,表面不平整,有轮迹、粗细骨料集中或离析1000/井段500/井段6.雨水收水口没有收水坡度10005007.未按要求撒布透层、封层、粘层,未按要求铺设土工格栅10005008.沥青各项检测试验不齐全200010009.当天完工后未对场地及时清理,未做到料完场地清200010002.沉井下沉倾斜20001000六顶管工程1.顶管工作井钢筋制安、圈梁设置、支垫布置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500六顶管工程3.沉井封底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500六顶管工程4.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管道防腐层5.管道闭水试验不符合规范要求100010005005002.钢筋间距、绑扎方式、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0001000七箱涵1.箱涵槽底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0001000七箱涵3.箱涵止水带规格及设置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20001000七箱涵4.构筑物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050002.钢筋间距、绑扎方式、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200010003.管材品牌不符合采购范围要求200010004.管材壁厚不符合设计要求500025005.缺少管枕、管枕不闭合;管口接头处未设置橡胶圈20001000八供电排管1.沟槽宽度、基础垫层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5006.包封砼已浇筑排管与工井连接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网片、砼未振捣密实200010007.工井墙体未设置拉结筋,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10005008.工井接地扁钢未测试,设置不符合图纸要求10005009.工井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0500010.回填材料不满足图纸设计要求200010002.人行道板、侧石拼缝不顺直、人行道板未按规范扫缝500500九人行道及侧石1.道板砖、侧石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1000500九人行道及侧石3.侧石靠背未采用混凝土,高度不满足要求,接缝宽度不合格500500九人行道及侧石4、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1000500十路灯标识1.杆件壁厚不满足要求20001000十路灯标识2.瓦数、样式不满足设计要求200010004.电源线存在拼接1000500标牌3.标线厚度不满足要求,标线不顺直500500标牌5.电源线保护管埋深不符合图纸要求20002000标牌6.基础埋深不合格,接地搭接不正确5005002.钢筋间距、绑扎方式、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20001000十一挡墙1.挡墙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0001500十一挡墙3.墙体未设置拉结筋,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1000500序检查项检查内容违约金额(元/次)违约金额(元/次)号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种植土内碎石、石灰土块、砼块等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1000200一种植前准备工作质量1.泥炭土未履行进场报验程序,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泥炭土掺加与拌合.2000500一种植前准备工作质量3.种植土不整平,地形不符合设计要求500200一种植前准备工作质量4.土方作业时安全文明措施、垃圾清理不到位5002002.修剪、栽植(去除土球包装物)不符合规范要求500100二种植期间施工质量1.乔、灌木苗木品种、规格、树型不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1000200二种植期间施工质量3.地被苗木密度不符合清单图纸要求1500500二种植期间施工质量4.作业时安全文明措施、垃圾清理不到位5002002.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苗木支撑,苗木出现倒伏现象500100三种植后的养护管理1.苗木栽植后是否及时浇定根水500200三种植后的养护管理3.死亡树木、地被未及时清除、未及时更换1000500三种植后的养护管理4.未及时清除杂草、除虫、浇水500200三种植后的养护管理5.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整改回复1000500编制说明:1、本规定适用施工单位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单位合同价2000万元以下项目除主体工程外按0.5系数的处罚标准计算(除组织机构外),本规定适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只要是检查发现的问题,无论是否已进行经济处罚,仍必须整改到位。2、本规定中黑体字检查内容按规定处罚标准(元/条.人.处)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3、本规定中非黑体字检查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施工、监理单位可不予处罚,超过整改期限将给予处罚,同一问题、同一部位反复出现将予以处罚。4、项目管理科室(业主)与第三方巡查单位下发同一问题巡查通知单时,以先检查者主导实施处罚;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项目实施主要管理人员更换的违约规定项目类别标准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1000万以上100万20万500-1000万50万10万服务类服务费预算金额总监总监代表100-500万20万5万定点抽签(100以下)10万/10000万以上100万10万施工类施工费概算金额项目经理技术(项目)负责及安全总负责施工类5000-10000万50万5万施工类400-5000万20万2万施工类定点抽签(400以下)20万/备注:1、技术(项目)负责人为主持项目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二者取其一;2、当违约金额超过合同价50%的,以合同价50%作为违约标准。区重点工程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项目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区重点工程中心在建项目工地管理,提高项目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统一、规范、专业化施工队伍,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在建项目工装的着装管理规定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重点工程中心新开工项目及房建、配套附属工程、市政项目、公益性项目土建的所有在建项目。二、具体标准对在建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着装,施工、监理、三巡、三检单位有安全防护着装要求的,须提前向重点工程中心安监办报备;没有安全防护着装要求的,一律参照以下标准佩戴安全帽、佩穿反光背心、佩戴工作卡。1、安全帽:三巡三检为蓝色;监理单位为白色;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为红色;作业工人为黄色。2、反光背心:三巡三检单位为宝蓝色;监理单位为正红色;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为橘红色;作业工人为荧光黄色。须标识企业名称,反光背心为网眼布及高亮反光晶格带制作,必须有较佳的反光和警示效果。3、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佩戴胸卡,标明企业名称、姓名、岗位名称。三、相关要求1、项目科室要提高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识,强化项目现场着装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工程中心在建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时向参建单位传达规定具体内容,督促各方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2、房建、配套附属工程、公益性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罚款200元/次。3、三巡、三检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罚款200元/次。4、市政项目:沟槽开挖、吊装、沉井、顶管、电力工井等重大危险工程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罚款200元/次。5、施工、监理单位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佩穿反光背心或工作卡执行罚款50元/次;三巡、三检单位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佩穿反光背心或工作卡执行罚款100元/次。6、本规定由各项目科室负责具体实施,由安监办负责监督、执行。7、本规定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4月9日履约保函保函号:QBLY20240118161350510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益人”)与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2023BFBGZ02730(标段编号)的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壹元零柒分(¥175861.07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5年1月17日。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广大克拉广场902室。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资担保九、本保函信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金开立人:宣城市保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表):学海(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安徽省莱路与肥西路交叉口广大·克拉广场902室邮政编码:230000电话:0551-6336189818656150803开立时间:2024年1月18日方式一:保函查询网址:http://www.xcxirzdb.com/custom.html,输入查询编码(保函号)、验证码即可。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输入查询编码(保函号)、验证码即可境内保函专用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4-012015安徽昱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你公司于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台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各(锦绣大道-扬子江路)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GZ02730中标金额:(大写)捌佰柒拾玖万叁仟零伍拾叁元陆角陆分ia项目经理:薛逸夫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0月05日2024年01月05日7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址: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6223831@鑫林融资履约保函保函号:QBLY20240118161350510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益人名称):签于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益人”)与安徽星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请人”)于/年/月日就20238FBC202730(标段编号)的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子江路)道路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合肥市包河区博望路(锦绣大道-扬于江路)道路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中墙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蓝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敬销。不可转让的见素印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路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拒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荣万伍仟洲角陆拾壹元零柒分(¥17586107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但最退不超过2025年1月17日,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读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省省合肥市庐阳区广大克拉广场902主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天。人,木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本保适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九本保函与我研是定R元X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茎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宣城市政材资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表):学资二(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安徽省世民市泰融区合网与肥西路交叉口广大·京拉广场902室邮政编码:230000电话:0551-6336189918656150803开立时间:2024年1月18日方式一:保函查询网址:http://ww.xcxidb.com/cutomhtml,输入查询编码(保函号)、验证码即可。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输入查询编码(保函号)、验证码即可内专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