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电力监控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双环合【2024】114号
二、合同名称:重点区域周边专项整治项目合同(二期)
三、项目编号:51011624210200009221[2024]0194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周边专项整治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白衣下街60号
联系方式:02885822837
供应商(乙方):天津玺腾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道22号(新动能产业示范中心项目)6号楼一层101
联系方式:022-276312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1(项)
¥2,290,000.00
¥2,290,000.00
合同金额: 2,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履约地点:成都双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重点区域周边专项整治项目合同(二期).pdf
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双环合【2024】114号签订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6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供应商(乙方):天津玺腾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周边专项整治项目(二期)(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417)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且有预算保障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未选择与乙方继续合作,乙方不得以此条款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本次合同为第二年度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电力监控设备套25009162290000按实际安装点位进行结算注:(实际安装数量不足2500套时,按单价折算,即:实际安装数量/2500*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总价)1、前端监测设备基本要求:(1)监测终端应采用一体化设计,设备电路板及接线端子应满足安装场所防护等级要求。(2)监测终端支持遥测功能,支持三相四线电流、电压、有功率、用电量在线监测功能;三相四线电压范围支持0~500V、电流范围支持0~9999A(根据需要配置不同型号传感器),工作温度-25℃到55℃,湿度≤95%(无凝露)(3)监测终端支持遥信功能,实时在线TCP连接,全双工远程通信(4)监测终端须满足对监测点电流等信息的采集,监测频率可调节。(5)监测终端和系统平台通信方式可采用GPRS、4G、NB,有线网络等技术。(6)具备本地存储,监测终端可通过屏幕或面板提示灯对被监控设施及自身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直观显示。(7)支持《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协议,可实现与双流区电子围栏平台无缝对接。(8)前端监测设备建设和网络通讯,由天津玺腾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2、服务内容基本要求(1)每日进行现场巡查设备;(2)每日查看生产设施和其对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启停状态、持续时间,预警状态、联网网关状态,运行值及更新时间;(3)每日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与对应生产设施关联关系分析,对异常事件报警的跟踪、协调处理。报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偷排、治理设施的关停、数据传输中断等情况;(4)根据双流区特殊天气要求的限停产计划,对执行限停产的生产设施进行预警监控,将停产期间违规生产的设施实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停限产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5)定期分析污染治理设施和生产设施的运行状态、用电情况、报警情况,以此出具日报、周报、月报、年报、专题报等;(6)故障处理,发现数据中断后,要求在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48小时内解决不了的,更换备机;—2-(7)重大天气保障期间,乙方需完全依据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安排专人对企业用电监控数据实时监控、分析,并按甲方要求,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给甲方。三、服务考核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为:¥22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元整)。此价款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一切义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质保费用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按季度付款(以实际服务起始时间累计三个月为一个季度)采购人根据考核得分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不超总服务费的25%)。采购人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资金支付凭证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五、验收标准(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门最新规定进行验收。(2)验收时,乙方提前准备季度服务支撑资料,甲方进行确认打分。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不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随机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相关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和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5、乙方应当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属于甲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纠纷或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责任。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29—4-万)的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依据本合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超过2次(含2次)、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成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履约不合格,甲方扣除对应服务款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若乙方违反保密约定,需承担全部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任何权益,由此造成本合同履行迟延、无法继续履行或甲方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8、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当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支付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2、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十二、送达本合同所载双方地址(包含电子送达地址)即为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约定送达地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到达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即视为送达(快件签收之日为送达日)。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其他6(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盖章)乙方:天津玺腾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道22号账号:(新动能产业示范中心项目)6号楼一电话:层101传真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复康路支行签约日期:2024年11月26日账号:120066012018000000786电话:022-27631237传真:022-23717662签约日期:2002年年11月26日附件:重点区域周边专项整治项目(二期)季度考核表考核周期:第X年度第X季度(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结果1数据1.缺少100台天次(含)以下监测数据,扣款300元缺少100-500台天次(含)监测数据,扣款600元缺少500台天次以上监测数据,每台设备每少一天扣2.5元。(非阶梯累计计算)2.每台设备单月数据有效率≤80%的,除上述扣款外,每台每月再扣100元。3.发现一次监测数据作假,扣10000元;发现三次监测数据作假立即终止合同。2报告1.每日报告前一天日报,每周一报告前一周周报,每月第10个工作日之前提交上月月报,每季度第10个工作日提交上季度报告(以上报告遇节假日顺延)迟报、缺报每次扣500元。2.报告数据明显错误,一处扣500元。3管理1.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出现吃拿卡要情况,每次每人扣10000元,出现3人次立即终止合同。2.甲方发出调度指令后2小时未反馈溯源结果,或溯源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每次扣2000元。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第三方提供任何监测数据、检查情况,违反的一次扣10000元违反3次立即终止合同。4其它以上标准1-3、3-1、3-3累计出现3次,甲方有权终止且不再续签服务合同。注:1、因异常天气、区域断电、企业停工停产等客观因素或者甲方要求乙方进行设备安装位置调整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数据缺失不计入数据有效准确性统计范畴。2、该考核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完善。考核人员签字:乙方代表签字: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电力监控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