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2024)



合同编号:202005202400028_001

合同名称:印刷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1010578

项目名称:印刷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6号

联系方式:0532-83861236

供应商(乙方):青岛报业传媒数字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祥源路831号

联系方式:18661788751

合同签订日期:2024-11-26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印刷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600

主要标的单价:0.0066万元

合同金额: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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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烈故事》印刷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乙方:青岛报业传媒数字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年11月26日甲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路6号法定代表人:杨波乙方:青岛报业传媒数字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源路831号法定代表人:赵莉联系人:陈勇电话:186617885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网上商城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青岛英烈故事》印刷服务。2.服务内容及数量:印刷600册,每册约300页。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尺寸:185mm*260mm;封装方式:平装胶订,带勒口,内文单色印刷,封面彩色印刷。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预估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元(¥39600.00元)。2.报价明细:每册66元。此单价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总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相关税费以及组织验收、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名称:青岛报业传媒数字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岛银行文创支行账号:802120200771869第四条款项支付1.乙方履约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立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子以纠正。乙方接到甲方需要服务通知后20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6.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若甲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终止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违背本合同任意条款,除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赔偿款、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支出的费用等)。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和保密约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所属领域的秘密以及敏感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关信息,不得利用履行职责期间的便利条件或者获得的相关信息,为本人、他人及所在单位牟取利益。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第十条争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三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第命列W1甲方:青高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乙方:青岛报业传媒数字印刷产日1业园有限公司nTE法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赵动法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20年11月76日日期:204年1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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