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工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合同公告(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



一、采购人名称: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 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81401000004048919 
五、合同编号: 2024M102436109900001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


1.00
47000
47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夏俊涛 
        联系电话: 1777945**** 
        传真:  
        地址: 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2、供应商名称: 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新301号 

附件信息:

技术服务合同.pdf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合同.pdf
关于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的服务工程合同(2024M1024361099000010).pdf

合同编号:SZIS-FZYESFGDZKXX-2024-1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委托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受托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乙方)委托方(甲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受托方(乙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甲方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委托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以利甲方掌握信息系统的安全现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找出信息系统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差距,以利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建设整改,从运行效率、管理体系、技术措施等方面,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提升防御能力,降低安全风险,保证信息系统业务正常、安全、有效运行。并且获取《测评报告》,为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管机关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监管检查依据。2.技术服务范围、内容和方式:(1)技术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包括:1个二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具体为:智慧校园平台;技术服务范围为:包括以上信息系统甲方本部部署的软硬件设备,不涉及甲方上级、下级、直属单位的信息系统,以及软硬件设备。2、服务期限:2年。(2)技术服务内容:乙方严格遵循技术服务要求,提供以下技术服务:1)编制信息系统定级报告、填写备案表格,提供甲方获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2)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梳理分析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管理文档,并绘制出最新拓扑图;3)编制测评方案,与甲方共同确定现场测评实施时间以及测试工具接入点;4)开发符合甲方信息系统特征的测评指导书;5)实施现场测评,客观的采集信息系统数据;6)整理、分析采集的数据,根据实际保护状况进行赋值(包括:对系统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计算和设备安全、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10个层面的等级测评);7)进行单元测评,计算、分析各安全控制点的符合程度;8)排查信息系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9)进行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区域间的整体测评;10)计算、分析信息系统总体安全状况;11)安全问题风险评估;12)计算信息系统综合得分,得出测评结论;13)编制等级测评报告,供甲方提交给监管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3)技术服务方式乙方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采用人员访谈、文档查阅、配置检查、工具测试、验证分析、赋值计算、风险评估、实验室模拟等方式实施等级保护测评。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1)现场测评采集信息系统数据在甲方完成;(2)其它设计、计算、分析、验证、编写等所有测评工作均在乙方完成。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不包含系统建设整改时间;若甲方不能满足本合同第三条内容要求,则乙方服务期限顺延。“项目计划安排表”在完成《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后另行制定。(1)技术服务期限起始日为:以进场实施第一天为准,不含信息系统整改时间;(2)技术服务期限不包含乙方提供“安全整改建议”后,甲方进行安全建OO设整改的时间。3.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成立测评项目部,委派获得资质的工程师担任项目经理,并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安全”的第三方原则,遵照并满足以下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17859-199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19)《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4.技术服务质量:(1)严格遵照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范;(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2021版)》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以保证乙方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1.提供的技术资料:(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中的“证书编号”供甲方编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统一编号使用;(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行业相关的信息系统安全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完整的信息系统管理及技术文档。包括正在有效执行的各种信息安全方针文件、规章制度及相关规程、管理记录、表单等,被测系统总体描述文件、安全方案、设计方案、用户指南、运行步骤、网络图表、配置文档等;(3)其它在服务过程中,乙方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和管理文件。2.提供的工作条件:(1)甲方应成立测评工作组,并将成员通告乙方,以利沟通和配合工作;(2)甲方应提供办公室一间,位置应安排在方便双方成员交流的场所;(3)甲方应提供乙方测试工具临时访问权限与接入点;(4)甲方测评工作组成员应根据乙方的安排进度,按照实施阶段提供资料、接受访谈、检查、配合测试、确认工作资料,以及完成整改。(5)甲方应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盖章,然后报送当地等级保护监管机关,获取“证书编号”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含税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乙方给甲方开具6%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肆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陆角贰分(¥44339.62)。2、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并且验收后付全款。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名称: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科技支行账号:361606100018010014967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见合同附件)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项目因国家政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命令或执行标准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2.项目因被测评信息系统的终止、安全保护级别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3.无高第七条:双方确定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为:(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叁份,其中:甲方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监管机关副本壹份。年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技术服务期限自然顺延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技术服务期限自然顺延;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项目启动的损失补偿金额。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视为本项目验收不通过,甲一方有权要求项目重新测评。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作为违约罚金,对延期的全部违约罚金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的损失赔偿金额。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国家政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命令要求终止的情形3.无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附件附件1.《保密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盖章夏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月日年L乙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C间月日T-保密协议甲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乙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乙方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第一条定义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甲方为该项目需要而提供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管理、服务、客户、软件、程序、专有技术、流程、硬件配置信息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乙方为该项目需要而提供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计划书、方案、报告、安全规划、系统建设支持、合同、技术服务费、项目程序、工艺、设计、图表、专有技术、流程、方式等任何或所有的技术资料、会议资料和文件。2、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e)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3、接收方和提供方定义“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第二条保密义务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均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委托工作而必须了解该保密信息的人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3、双方当事人同意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只限于该项目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目的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人员或代表,在其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5、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第三条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第四条违约和赔偿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按照因泄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损失和损害、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等。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根据社会影响程度或根据获取保密信息的受益人因此所获得的收益情况,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20%-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反《保密法》或给守约方作为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泄密人员刑事责任并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五条保密文件的归还:在本项目完成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一方送交给另一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所作的复印件,凡是双方约定需要归还的均需立即交还对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第六条一般规定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宜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4、接收方因正确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七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第八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4M1024361099000010采购单位(甲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货商(乙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品牌:,交付方式:一次性使用1件47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合同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李佳雨;联系方式:173704406286、收货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钟岭街道办事处(金巢开发区)王安石大道99号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六、保修与售后服务用章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日内可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师满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为准。(本页无正文,为《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师落乙方(公章)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甲方(公章)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夏受事3600600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本(签字):(签字):地12有南号沙明悦质6地址:电话:15180156003电话: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开户银行:新科技支行账号:账号:361606100018010014967年月日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4M1024361099000010,2024M1024361099000010采购单位(甲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货商(乙方):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品牌:,交付方式:一次性使用1件47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47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肆万柒仟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1/35、收货人:李佳雨;联系方式:173704406286、收货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钟岭街道办事处(金巢开发区)王安石大道99号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江西神舟信息安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科技支开户银行:行账号:,账号:36160610001801001496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科技支行账号:账号:36160610001801001496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工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