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2024)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4-09-0358
二、合同名称:
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4-09-0358
四、项目名称:
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如皋市江安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
18862912737
供应商(乙方):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方式:
175510576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针对如皋市江安镇拟出让(或划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现状进行评价。通过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确定场地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地块规划用途的环境质量要求,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对后续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建议。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98000.0(元)
合同金额:
9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最终结算金额达到9.8万合同额自动终止。经考核合格,在不增加服务费单价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5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6
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土壤调查合同.pdf
如皋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计划编号:320682-2024-09-0358甲方: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乙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2024-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项目)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320682-2024-09-0358号)采购文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320682-2024-09-0358号)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根据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针对如皋市江安镇拟出让(或划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现状进行评价。通过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确定场地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地块规划用途的环境质量要求,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对后续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建议。(一)工作要求1.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确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对象为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第二阶段土壤初步采样分析状况调查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3.由于地块着急出让,每宗地块在接到采购人交办任务后,需10个日历天取得初评报告,15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小组评审,同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批复。若因采购单位方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报告,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二)成果要求成果具体内容包括按地块出具报告(纸质一式叁份及电子稿壹份)、专家组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书面评审意见(与报告合并装订)。三(三)其他要求H-1.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调查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2.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如存在技术缺陷,必须无条件免费修正。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98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分项价款: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375万元/个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710元/亩;最终结算按实工程量进行计算。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付款进度如下约定: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调查,并按时出具报告,通过评审,出具评审通过报告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上报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合同服务结束后,于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70%,第二年农历年底付清尾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第六条验收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最终结算金额达到9.8万合同额自动终止。经考核合格,在不增加服务费单价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杜冰山;联系电话:17551057603。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1日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3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3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7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4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71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镇财政所、党政办各留存壹份。甲方(公章):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乙方(公章天学环境规划设计地址:如皋市江安镇府前路1号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122号11C291339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农业银行云南路支行F年月日银行账号:10100501040006856年月日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