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 信息化系统运维 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大学2024)
内蒙古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
二、合同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
三、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
四、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大学
地址:内蒙古大学
联系方式:0471-4994859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A座19层1904室;
联系方式:133047166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
1(项)
¥979,800.00
¥979,800.00
无
合同金额: 979,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内蒙古大学网络信息中心607房间(采购人要求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博维.pdf
内蒙古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pdf
内蒙古大学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名称:网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内蒙古大学服务采购合同合同项目名称:网络信息电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内容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合同编曼:NMGZCS-G-F-241043-HT-2409129批准文件编号:内政采计划[2024]27871供应商评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四年月1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大学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房共和国民化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项目编号:[MGZCS-F-241043])中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人致恂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前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述文件与本协议存在矛盾和冲突的,以对方要求校严格的为准::(一)招标(谈判、磋商、询价等含补充通知或澄清、修改文件)(二)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修改、承诺文件)P(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五)补充变更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保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采购服务信息编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服务期1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详见投标(响应文件)1项979800.00979800.00深澜认证计费系统v4.0延保服务、网易企业邮箱系统延保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永中office、数据中心运维及公共流程运用服务、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总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2项目名称:网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四、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79800.00元,此价款已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的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乙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做相应扣减外,结算时不予调整。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五、服务时间和地点本合同服务期限为:深澜认证计费系统v4.0延保服务、网易企业邮箱系统延保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永中office、数据中心运维及公共流程运用服务、视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合同服务地点为:内蒙古大学网络信息中心607房间采购人要求地点)六、服务要求和标准1.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提供的服务需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2.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服务实行每年至少5次回访,并提供2保证服务大员必须为乙方的签约正式人员。24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2)七、验收办法验收依据:满足系统建设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规定。交付过程中,运维团队应确保运维服务的正常提供。交付方法:现场交付,按照甲方考核要求提交运维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交付成果要求:运维团队在提供运维服务交付的过程中,需要向甲方提供无形的或有形的交付成果如状态恢复、性能提升、过程记录、服务报告、现场备件等相关资料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甲方管理办法。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2.甲方有权对具体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出科学性、合理性建议和意见;3.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与委托采购内容有关的成果文件;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货物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5.协调乙方在提供货物及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6.甲方须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包含乙方货物及服务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所有费用、培训学习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2.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4.若乙方认为甲方未能及时或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存在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形时,均需在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履行要求;逾期,乙方未提出该等要求,则视为甲方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前述该等义务;此后,乙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责任或作为之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抗辩理由。九、付款方式(一)资金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一切支付程序均执行国库集支付程序)因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办理拖延导致甲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时,不视为甲好违约但甲方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方账广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东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因甲方违约行为致使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给予甲方60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艾付的,则甲方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二)付款期限:,(1)1期:支付比例90%,采购合同签订后,驻场人员到场后,支付中标价的90%(2)2期:支付比例10%,服务满一年,服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三)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抗辩理由。甲方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大学4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纳税人识别号:1215000046002920XK地址、电话: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0471-4994142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赛罕区支行15001706667050001905六位开票代码:5WD9RE(四)乙方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明珠支行账号:154007800953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十一、违约责任(一)因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甲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扣除或退还用方相应合同价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完成服务的则每迟延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日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三)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或光法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负责整改,经过一次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甲方存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向。(四)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合同权利、对甲方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该等转让对甲方无效,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五如乙发不农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六)因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八)本合同所涉及全部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5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九)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等,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合同解除(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款项并按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取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二)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以解除合同。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十三、知识产权(一)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向甲方交付的金部或部分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承诺其提交的服务成果无任柯权利争议或潜在权利争议,乙方承诺其服务成果无任何他项权利设定,也无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瑕疵或限制,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索赔主张。否则自此产生的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十四、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情甲方有权索赔。,十五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非由于受影响方过错或疏忽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水灾、雷电、地震、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全国性罢工等。(二)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7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违约行为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前的6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件运维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除外。若任何一方未能被或怠于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或者未能或怠于提交相关证明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致使另一方所受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赔偿另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的除外。(三)遭受不可抗力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影响降到最低。如果因受影响方未能或怠于采取补救措施而致使另一方所受损失扩大,受影响方应就扩大的损失赔偿另一方。(四)双方确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则另一方应有权终止部分或整体合同。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十六、通知与送达(一)乙方的通知与送达方式为:乙方: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A座19层1904室;联系人:何克;联系电话(手机):13304716683E-mail:hk36004@126.com;微信:13304716683(二)本合同涉及有关通知事项可按照本合同中约是的通知与送达方式,采用邮寄、直接送达、致电或发送短信、E-mail、微信等任发式进行,邮寄到达(拒收、退回)当日、直接送达或致电以及短信息、E-mail、微信发送当时,即视为乙方接到该通知。(三)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真实准确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方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其发出的任何通知均视为合法有效。乙方拒收、不在指定地址或联系不上导致通知被退回,均好送送。视为通知面经合法有(四方同意乙方在本通知与送达条款中预留的地址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均可作为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各类裁定、判决等)的确认地址。即,只要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诉讼(或仲裁)文书发送至乙方预留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因乙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联系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或仲裁)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7项目名称: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古项目编号:NMGZCS-G-F-241043合同编号:NMGZCS-G-F-241043-HT-2409129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1页,一式六份(甲方4份、乙方1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单、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训列民采购人:内蒙古大学(加盖公竞)采购单位法人我表(按权(签字):1Gr0-----合同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0471-4994859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2024年1月26日供应商:呼和浩特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货任公司(加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或授权人):S电话:13304766830471-6677r6地址:内蒙,治区呼和浩作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A座19层1904室11月26日2024年1附件一: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中标供心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粘贴后加盖中标商骑缝章附件三:标(成交)通知书.8附件三:中标(成交)通知书2024/11/2209.40内友古白区政府云平台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AGZCS-G-F-241043呼和洁特市博维科技信总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古大干2024年11月15且回络信总中心总化系统及便件运线(项目编号:GZCS-G-F-24104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责公司中标,信按规定时限和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2中标合同包名称网络总中心总化统运绲中标金钣(元)979,800.00合计金板(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合计金板(大写):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菜古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o24年11月15日.htps//wwcogp-nelmenggu.gov.cn/allponal/gpx-gpx/H/gpx/prcedureFile/402881e292a003600192bc7766e74b312II内蒙古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大学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项目编码:NMGZCS-G-F-24104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硬件运维)1.1、中标(成交)供应商:巨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488,5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硬件运维服务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硬件运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88,500.001.00项1,488,500.00二、合同包2(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1.1、中标(成交)供应商: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979,8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2-2软件运维服务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深澜认证计费系统v4.0延保服务、网易企业邮箱系统延保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永中office、数据中心运维及公共流程运用服务、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979,800.001.00项979,800.00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系统及硬件运维 信息化系统运维 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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