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 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聊城市城市管理局2024)
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合同公示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068B_001_002
二、合同名称: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00000202402000068
四、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8682679
供应商(乙方):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
联系方式:18560005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无
1
331.699705
331.69970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l聊城市主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合同.pdf
标段二合同PDF.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068B_001计划编号:37150000010500120240010采购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供应商: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三月一十四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1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2.工程地点:l聊城市主城区。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伍拾陆万贰仟陆佰捌拾陆元捌角捌分(¥23,562,686.88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3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14日签订。,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住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补充协议本合同在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十三、签订地点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住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682679,电话:1856000507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账号:,账号:161100200920006555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7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8(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9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12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13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4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5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6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7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8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19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0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乙方: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住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8682679,电话:18560005077签订日期:2024年3月14日,签订日期:2024年3月14日,21(GF—2017—0201)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项目编号:XLCJSGC-2024-045/2(中标单位: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工程保修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四、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五、逾期竣工违约金及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六、质量标准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八、项目经理九、合同文件构成十、承诺十一、词语含义十二、签订时间十三、签订地点十四、补充协议十五、合同生效十六、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19.索赔20.争议解决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聊城市城市管理局承包人(全称):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标段二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聊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城区雨水泵站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城区排涝水系工程)。2.工程地点:聊城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聊发改审批函〔2023]76号、聊发改审批函[2024]6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标段二:光岳路雨水泵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下达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各分项工期及实施计划由中标人自行制定方案并上报,由发包方及监理方认可后实施。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再顺延。如遇不可抗力、环保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停工,须凭招标人和监理方出具的有效签证资料方可予以工期顺延。投标人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不利因素,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解决外部施工环境和周边关系。三、工程保修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四、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1、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30%时,根据企业申请,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2、完成工程量的60%时,根据企业申请,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3、完成工程量的90%时,根据企业申请,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4、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7%;5、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本项目为财政资金,中标人不得延误工期、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每次付款前,实际完成工程量必须由监理人和工程跟踪审计人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以付款。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支付,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下发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文件。根据《聊城市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中标人优先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有效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据实计入结算,最终以审计审核确认价格为准。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不予调整(税金除外)。有效签证+设计变更的结算执行①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项目的价格的,按清单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价格的,参考清单中类似项目的价格调整变更合同价款;③清单中未有的变更签证项目结算方式,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确定。按照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执行: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2021年《聊城市建筑、安装、园林绿化、市政工程价目表》、《聊城市住建局关于发布聊城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聊建字【2017】69号)、《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调整山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聊建函【2019】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鲁建标字〔2020〕24号《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进行组价。④若社会保障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已由发包方交纳,则此项费率在节点付款和结算时不计取。五、逾期竣工违约金及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2500元(不低于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06880.6064元(合同价款的3%)。六、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内部管理制度。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伍拾陆万贰仟陆佰捌拾陆元捌角捌分(¥23562686.88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捌仟捌佰伍拾元贰角伍分(¥888850.2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玖仟贰佰贰拾伍元柒角叁分(¥549225.73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贰佰玖拾陆元肆角叁分(¥1319296.43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八、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于伟。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13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十份,承包人执二份,代理公司执一份,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1500780795480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5694416851L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地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邮政编码:252000,邮政编码:252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杜培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5-8682679,电话:1396959588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账号:,账号:161100200920006555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项2专业工程暂估价项3特殊项目暂估价项4计日工5采购保管费6其他检验试验费7总承包服务费8其他合计合计合计1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列金额(元)备注合计合计合计1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3.特殊项目暂估价表特殊项目暂估价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特殊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金额(元)备注合计14.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编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人工小计二材料材料小计三机械机械小计总计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项目费用(元)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004148.311.1安全文明施工费1003139.951.1.4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3.511792.071.1.1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0.29148.061.1.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0.59301.231.1.3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1.76898.591.3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1.52776.051.4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0.35178.71.6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干价_不取规费0.10553.61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包干价_不取税金915855.2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0003.5617.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工程名称:泵站自控编号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调整系数(%)单价合价费率(%)金额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8.其他检验试验费其他检验试验费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费用编号费用名称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19.其他项目其他费用其他项目其他费用工程名称:泵站自控序号费用名称费用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 排水防涝减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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