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盲道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HT-靖边县-2024-00396
二、合同名称:统万路林荫路人行道盲道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ZCSP-靖边县-2024-00871
四、项目名称:统万路林荫路人行道盲道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地址:靖边县南大街
联系方式:0912-4620693
供应商(乙方):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金岳小区53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135712812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
1(项)
¥351,300.00
¥351,300.00
统万路林荫路人行道盲道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 351,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OC112724-11272024084051.pdf
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编号:靖边县统万路盲道改造、林荫路北段人行道隔离挡车器安装工程及盲道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乙方: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靖边分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9月26日甲方: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乙方:靖边县圣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满足管理和质量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市政工程:靖边县统万路盲道改造、林荫路北段人行道隔离挡车器安装工程及盲道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范围、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靖边县统万路盲道改造、林荫路北段人行道隔离挡车器安装工程及盲道改造工程。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工程地址::靖边县统万路、林荫路北段。4、施工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乙方必须在本期限内完成本工程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叁拾伍万壹仟叁佰零肆元伍角肆分;(小写:351304.54元)付款方式:乙方在靖边县统万路盲道改造、林荫路北段人行道隔离挡车器安装工程及盲道改造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发票后根据合同承包价款全额支付服务款项。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费用给乙方;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并协调解决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安全、文明作业。2、爱护甲方环境和财产,不准在甲方范围内使用消防用水等。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3、乙方在抢险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进行。4、对甲方检查、验收不合格之处,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5、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中如出现工作相关安全事故等(包括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6、负责工程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对一切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方的伤害事故负责。五、验收方式1、乙方工作人员在对甲方场区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与乙方代表人员在现场进行共同验收,在乙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认为验收合格。2、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要及时整改。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25%的滞纳金。2、在工作中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①乙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管理和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要求时。②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战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高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行道盲道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