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区维修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水事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NMGZCS-C-G-240729-HT-2405739
二、合同名称: 工程区维修项目
三、项目编号: NMGZCS-C-G-240729
四、项目名称: 工程区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
地 址: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
联系方式:13624864243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桥路东油库对面B-7014-7014
联系方式:18947629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程区维修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98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内蒙古赤峰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工程区维修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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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区维修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NMGZCS-C-G-240729发包人: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承包人: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1一合同书发包人: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工程区维修项目工程,已接受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投标,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其为中标方。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本标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区维修项目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敦套海镇红山水库工程区采购计划备案号:内政采计划[2024]20081工程内容:红山水库道路维修项目、红山水库观测点维护项目、红山水库坝坡维修项目(具体详见中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三、质量要求及标准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制定的《工程区维修项目设计图》及设计等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各项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交底。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捌仟(¥:998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3、合同价款支付:1期:支付比例20%,按照形象进度支付:2期:支付比-2-例80%,按照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质保金或在乙方工程款里扣留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等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亮亮技术负责人:宋明光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如有)7、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9、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履约责任1、乙方按照签约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质保期为1年。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区维修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集及施工技术交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本标段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4、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要保证所使用的材料满足本工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施工期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检验。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合同工程、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合同建设内容(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除外),在缺陷责任期及保5自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6、所用混凝土,必须用搅拌机搅拌并达到设计标准,用人工搅拌视为不合格,需购买商砼。7、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者专-3-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甲方、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8、乙方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须交由项目法人处保管,施工期间项目经理亲自在场,项目经理离开现场或替换人员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9、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施工程序,全程收集、整理、填报工程资料,确保工程建设和内业资料同步完成,及时绘制工程竣工图。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没有按甲方要求按时开工、完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工期每延期1天,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从合同价款中扣取,直至扣完合同价款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2、乙方不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集及施工技术交底规定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3、乙方未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发生的费用将从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取,不足部分将从尾欠工程款中扣取或从已付的工程款中依法追缴。4、乙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不满足本项目初设报告规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已经用于工程的要重新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1527九、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050十四、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月25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十五、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贰份,其余肆份甲方留存。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工程存旺承包人:康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发包人: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N9150602667328506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000460021089E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大桥路东油库对面B-7014-7014导悦军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真开户银行:你多斯农村商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兴蒙交行有限公司赤峰红山支行帐号:帐号:060502010902491311417504401220000000036716名称:内蒙古圣龙水利水吮工程有限公司-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区维修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