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信息管理系统 急诊预检分诊系统 急诊护理工作 急诊医生工作 急诊质量管理采购合同公告(甘洛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34352024000096-1

二、合同名称:急诊信息管理系统

三、项目编号:N5134352024000096

四、项目名称:急诊信息管理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洛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5号
联系方式:15983444570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
联系方式:134083418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急诊信息管理系统
1(项)
¥738,000.00
¥738,000.00


合同金额: 73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甘洛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急诊信息系统合同.pdf
甘洛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7日

甘洛县人民医院急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52024000096履约地点:甘洛县人民医院签订地点:甘洛县签订时间:20年月日采购人(甲方):甘洛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5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急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羊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隍1.采购项目名称:急诊信息管理系统2.采购清单:序号建设内容数量金额1急诊预检分诊系统1套738000元2急诊护理工作1套738000元3急诊医生工作1套738000元4急诊质量管理1套738000元二、项目实施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乙方完成项目相关服务实施并将本协议约定所有系统等内容交付甲方使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始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项目实施完毕具备交付条件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期为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3.上述验收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存在服务内容不合格,应针对该不合格服务内容在验收期限内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载明不合格理由与整改标准,验收期限内不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又不准予通过验收的,约定的验收期限届满/乙A3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的第十五日/甲方已使用项目服务之日(以先到时间为准)为项目验收合格日。)三、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期为壹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3.售后服务期满后,乙方终止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乙方双方可另行协商延保服务,延保服务费参考行业标准,按项目总金额5%—8%收取(网络服务费除外另算)。四、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行中号:631.合同定价方式34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38000.00元(大写:柒拾叁万捌仟元整)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为6%,不含税价格为696226.41元,税额41773.59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3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即人量民币:221400元(大写:贰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票据凭证资料之日起的1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款项,即人民币:516600元(大写:伍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3.发票开具甲方开票信息以及乙方收款信息如下:甲方:【甘洛县人民医院】地址:【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北街35号】邮编:【616850】税号:【12513435452907973G】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邮编:【615000】税号:【9151340071186805XN】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账号:【22631101040003801】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对方而使4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签约总价的10%,即738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柒万叁仟捌佰元整)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服务期满1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5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入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心山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逾期利息,由此产生的追索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与后果由甲方承担。4.若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部分相应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履行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延误时间达30天,则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5.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索赔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40%。九、不可抗事件处理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向章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市支8t9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7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兴权代表):李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24年11月26日乙万:(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0024年1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急诊信息管理系统 急诊预检分诊系统 急诊护理工作 急诊医生工作 急诊质量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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