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4530381HT2024018240101

二、合同名称: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QJZC2024-C1-00044-YNYY-0001
四、项目名称: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岱镇羊场街1号
联系方式:0874-7952088
供应商(乙方):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季宏路官南城18幢三单元303号
联系方式:137594711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 数量:1.00 单价(元):157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具体设备品牌以响应文件所投产品为准规格型号:具体设备规格型号以响应文件所投产品为准

2.合同金额(元):157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海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60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pdf

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采购单位(甲方):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供货单位(乙方):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宣威市海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2024年10月28日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采购合同采购方(甲方):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合同编号:NSKJ202410HG(02)XW签定地点:云南.宣威市供货方(乙方):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为了保证本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运营,提高经济效率,保护合同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供需双方各自的经济目的和社会效益,本着公正公平、合理务实、平等友好、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供需双方自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海岱镇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YYCS-2024-06)的相关内容要求和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00吨玉米果穗烘干成套生产线1套15760001576000此报价详见【合同附件1】《海岱镇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采购工艺设备清单及报价表》项目清单明细内容为结算依据,最终实际增减项目和实际工程量可按照成套生产线全部安装竣工验收时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在合同外采购法规定范围内另行协商,据实结算。2合计合计全套1576000.00交钥匙设备工程合同结算总价交钥匙设备工程合同结算总价大写:壹佰伍拾柒万陆柒元整,¥:1576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陆柒元整,¥:1576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陆柒元整,¥:1576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陆柒元整,¥:1576000.00元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备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合同生效,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履约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凡涉及到烘干车间厂区设备规划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工艺安装布置方面的专业设计,由乙方现场勘测后提供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并向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技术交底,双方确定方案即可施工。质保期限:2年。第2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二、供方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负责条件:乙方所供所有设备和货物保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产品质量、性能、效果均保证满足采购方的实际需求,并经过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符合生产厂家宣传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内容的全新正品,最终验收标准符合以下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对所售产品质量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标准要求实行“三包”(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免费保修,终身提供售后服务)。但人为损坏、机械正常磨损(配件耗材和易损件)、非正常操作使用和非机械质量原因及保管意外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三包”范围和免费维修或调换范围。乙方特别声明承诺:若因乙方所供设备在《到货验收》、《安装竣工调试验收》过程中经甲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产品质量不达标、不合格,满足不了采购方验收标准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甲方可要求自乙方交货3个月内强制无条件退换货和整改到合格达标并满足甲方的实际采购要求(整改期限最多45天,超期完成每天罚款1000元)随货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一致完整的产品“标牌、标识、检验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供货安装竣工调试验收周期60日历天,交钥匙设备供货及安装总包工程。(1)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附属烘干加工车间土建工程具备安装施工条件和实际生产需要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和双方协定时间为准,双方约定正常供货价安装竣工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生产供货周期30天、安装竣工周期20天、调试验收和技术培训周期10天。在机电设备工程供货、安装、生产调试过程中竞磋文件所明确的一切设备费、安装辅材和人工安装劳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为了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结合项目现场区域周边实际情况,安装调试期间的供电、供水、试机原料均由甲方免费提供。(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所供设备由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将定购产品安全运达采购方安装使用地点,由此产生的运保费用由均由乙方承担,货到的吊装卸车费、搬运费由甲方承担负责;(3)交货地点:宣威县海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由合同双方委派代表组织到货验收清点主要设备货物,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办理正常卸车和货物移交到货手续和及时进场组织安全文明安装施工;4、在合同签订后供方须尽快安排技术人员自行到达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进行现场勘踏,配合业主方、设计方、土建施工方按照生产加工企业标准做好加工厂厂区整体规划布-局(包括配套的配电、给排水和土建条件施工技术资料),免费提供加工厂区整体规划、加工工艺流程图、设备安装工艺布置图、设备基础图、洞孔尺寸图等前期的专业设计方案、技术资料和前期的技术交底。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包广毕13887441666(项目办主任),杨德恩15087149099(项目分管领导)四、安装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委派3-4人负责本项目所采购玉米果穗烘干成套生产线设备的现场工艺设计、规划第3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布局和非标件现场制作、设备定位安装、施工和设备安装竣工后的调试生产、验收,并负责对业主方指派的设备专管操作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正常操作、维护保养、易损件更换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备指导。施工过程中要求甲方(业主方下属经营使用单位)每日需无偿委派1--2名工人配合现场协助安装和跟班现场学习。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分四批次结清货款1、第一笔预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合同总价50%的合同预付货款即: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元),供方收到该笔预付款次日即可下单按质按量安排生产、组织办理备货发货事宜;备货供货周期30个日历天。2、第二笔全部设备到达安装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合同标的全部货物到货,乙方施工人员正式入场开始施工约20天可将全套设备安装完成,合同双方组织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即:伍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551600.00元)。3、第三笔竣工调试终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12%的货款:本采购项目玉米果穗烘干成套生产线全部设备安装竣工后1个月内(最多的不超过6个月)经甲、乙双方组织正常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甲方之日起一周内在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12%的货款即:壹拾捌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189120.00元)给乙方。4、预留合同总价3%的质保金:即肆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47280.00元)的尾款作为质保金最迟在2025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结清,到期后甲方不得予任何理由无故拖延。特别说明:(1)每笔合同约定付款合同双方必须信守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付款,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造成的实际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标的货物自交货、安装竣工后逾期三个月(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调试验收或者甲方不配合调试验收的,可视为乙方所供合同标的货物调试验收合格。(2)每笔约定付款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0.42%的月利息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的利息。逾期半年360天仍未按照付款约定结清货款的,其乙方的资金占用费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2倍的月利息即0.84%支付给乙方,并且乙方有权终止一切正常售后服务和设备预警停机权限,并保留上诉的权利。(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设备清单提供“全新、合格”的产品,随货提供铭牌标识清楚、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主要设备品牌、型号必须与合同清单一致(允许型号变大、配置、质量提高,但不允许型号变小、质量降低,并保留单价不变)。-.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若有合同附件,可经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一并随主合同生效。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变更、解除或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5%为计),可经相关省、市、县一级市场监管局或专业仲裁机构认定后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约定条款和事项如下:第4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规格没有达到合同文件技术要求的应无条件负责解决和退换货;(2)乙方逾期15天后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及安装竣工调试验收的,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3)甲方中途退货的,有合同双方协商审定应赔付实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款额及不退还合同定金;(4)按照合同到货验收和安装竣工调试验收付款条款约定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货款逾期超过30天的,自逾期超过之日起开始计息。欠款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应向乙方支付所欠款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5)若因甲方逾期3个月仍不能如期按照付款条款支付货款的,乙方为了维护实现自己的权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逾期还款资金占用费和本息、合同总价5%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它实际支出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可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6)设备全部安装完毕3个月后因业主方原因导致仍不能正常组织调试验收的,可视为验收合格。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和办法:当合同当事双方发生纠纷时,(1)当事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2)可通过工商、质检等相关管理和仲裁部门调解、仲裁;(3)若以上两点都不能解决的,可向宣威市人民法院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九、其它约定事项(也可通过附件补充):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积极协调与本项目工程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尽量配合,以保证本项目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例如:保证正常的供电、供水、试机原料和相关生产操作人员配合等,以及其它相关附属配套的土建工程(厂房、设备基础、洞孔、预埋件)、供电电力的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2、为本项目工程安装、调试时及时提供水、供电、试车原料(免费提供)和相关生产人员配合支持等;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交通、气象、电力、疫情等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正常的设备安装和工程施工的,导致其工期延误,供方代表提出后时,甲方应积极协调并相应顺延安装竣工日期;4、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和其它各方各自对参与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时,对方不承担事故方的安全事故责任,但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时有义务及时提出建议并及时整改;5、在安装过程中,双方对安装和工艺流程有建设性合理建议时,可及时提出并友好协商改进;6、此合同总价款不包含【合同附件】供货明细报价清单内容外实际增减的项目和价款,若实际发生可参照合同清单外最终按照“工程量验收清单据实协商结算”的办法来执行。第5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7、供货方开具税率为1%的小规模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时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认可后可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认可后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书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方(甲方签章)供货方(乙方签章)单位: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单位: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宣威市海岱镇羊场街1号r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季宏路官南城18幢三单元303号E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美经办人:经办人:手机:1388744166615087149099手机:137594711441321173150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路支行帐号:帐号:938031010000721181社会信用代码:1153038101515781XQ税号:91530111MA6K3BPT9X-9第6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附件1】《海岱镇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采购工艺设备清单及报价表》(玉米果穗烘干为主,兼顾能烘干水稻、玉米籽粒,空气能热泵供热型)项目名称: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项目编号:YNYYCS-2024-06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玉米果穗烘干机5H-50吨2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446000.00892000.0012空气能热泵KYK30HF-24台台州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89000.00356000.00QW30匹3地坑+钢制下粮斗3×3×3米1套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39000.0039000.00非标制作件41#地坑上料输送机(2段输送机)长度(2+14)米1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30400.0030400.00/52#水平进仓布料输送机长度W15米1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25750.0025750.00/6.移动定位小车./1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5600.005600.00/7进粮操作通道平台长度W20米20米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87017400.00非标制作件.83#出干粮水平输送机及附属设备长度W14米1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26750.0026750.00/94#脱粒上料升降式输送机长度W8米1台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19000.0019000.00/10安装辅材/1套台州盈禾农机有限公司27000.0027000.00/11计量主电柜(壁挂式)烘干车间1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200.006200.00非标定制第1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12设备电控柜11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9500.0019500.00非标定制13主供线缆和电力器材变压器GD--烘干车间250米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45.0036250.00/14设备分控线缆烘干车间1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550.0022550.00/15工艺设计费、技术培训费/全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0.000.00/16远程汽车运输费1全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0.000.00117吊装搬运费/全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600.005600.00技术服务费18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服务费/全套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7000.0047000.00技术服务费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1576000.00元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交钥匙工程总价: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1576000.00元备注:1、本报价包含100吨玉米果穗烘干成套生产线设备设施和安装辅材的设备本体价格、运费和必要的现场制作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指导费等售后服务费用。但不包含配套烘干加工车间厂房、地坪、下料坑室外罩棚的附属土建工程和变压器供电、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不含SC车间净化板隔断改造和实验室改造、检验仪器等。2、本报价以以上清单明细报价项目为准,清单项目外实际增减工程量可采用据实结算;3、免费质保期:正常保管和操作使用条件下本项目淀粉成套加工生产线整机质保两年,主要部件质保三年,终身按成本价提供售后服务;4、最终验收满足执行标准:本套玉米果穗烘干加工生产线主要以玉米种子加工生产线前面的果穗烘干为主,同时还可-=兼容烘干水稻商品粮、玉米商品粮”,烘干后的玉米果穗符合国家玉米种子水分标准。采购方(甲方签字/盖章):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王会美供货方(乙方签字/盖章):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8日第2页关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附件2】《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协议书》发包方(甲方)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承建方(乙方):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管理目标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2.1权利(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施工,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规违章操作。(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最终财务结算。2.2义务(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随时接受业主方和发包方的安全质量监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安装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3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1(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5)安装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防护用品)。(6)安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安装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作业。(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安装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或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1)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调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12)所有进场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人员必须购买社保工伤保险或工伤意外商业保险(乙方需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单)。4.安全措施4.1施工环境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4.2设备安全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第4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4.3消防管理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4.4安全用电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协议书企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机器设备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叉车安全使用和电路电线,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5.事故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6.协议文本本协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实施终验合格完成后终止。4发包方(甲方盖章):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代表(签字)发包方(甲方盖章):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王会美2024年10月28日第5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附件3】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中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海岱镇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且(一)——配套100吨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采购方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供货单位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装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2)严格执行海岱镇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安装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第6页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1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金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招标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的裁定意见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海岱镇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采购及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甲方(盖章):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法定责任人(签字)法定责任人(签字):王会美乙方(盖章)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8日第7页海岱镇磨夏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合同附件4】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成交公告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成交公告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海岱镇磨戛村委会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2、项目编号:YNYYCS-2024-0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人: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5、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二、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三、磋商日期:2024年10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整个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以下单位为成交人:1、成交供应商名称:云南南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6K3BPT9X3、成交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季宏路官南城18幢三单元303号Ag4、成交金额:¥1576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间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7、项目负责人:张天毅第8页五、磋商小组:黄艳玲(组长)、董美敏、文吉位(采购人代表)六、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于公示期满后到代理机构(云南银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七、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成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八、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计收。九、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地址:宣威市海岱镇联系人:包广毕电话:18987441666采购代理机构:去南银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宣威市龙堡西路西宁由水间1栋9号联系人:王师电话:13987662964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稻刺梨产业园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