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学习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2024)
合同编号:370211207121202400022_001
合同名称:实验高中到青岛2中交流学习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401003318
项目名称:实验高中到青岛2中交流学习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向阳岭路211号
联系方式:15966877496
供应商(乙方):青岛城运西海岸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111号
联系方式:18562869979
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1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4万元
合同金额: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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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租赁合同承租方(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出租方(乙方):青岛城运西海岸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时间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车辆,并按照规定配备驾驶员,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2、用车时间:2024年07月11日第二条:租车运费标准及结算方式3、租车费用:400元4、运输任务结束后,乙方应出具税务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结算。第三条:甲方责任5、租赁期间,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因甲方违法、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连带责任。6、租赁的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7、甲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做测试使用。8、甲方人员因违反乘车规定、疾病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四条:乙方责任9、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驶证、保险单、购置税等)。10、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当予以协助。11、车辆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成员险、第三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车辆险种;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日常维修、保养以及车辆年审等工作。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流学习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