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堂食品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机关服务中心)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FGZ24CA06N0027-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FGZ24CA06N0027-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
联系方式:020-81599983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天嘉大街80号101房
联系方式:020-813348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1(批)
21,600,000.00
21,600,000.00
合同金额: 21,6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壹佰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7年11月2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合同编号:GZWXY-JGSW-001)服务合同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020-81599983传真:020-81599983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乙方: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电话:020-81334841传真:020-81334841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天嘉大街80号101房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FGZ24CA06N0027-1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且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标的内容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万元(¥:21,600,000.00元)中标优惠率:10%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三、价格要求与结算方式(一)价格要求2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以中标优惠率为价格执行标准。2.价格均以供货当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价。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中标优惠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30天为计价周期,每期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3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未公布的品种的价格,由甲乙双方每月对荔湾区辖区内沃尔玛、华润万家2家超市或以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为中心,直线距离五公里范围内其他2家有资质信誉好企业、店档的同类品种商品零售价进行调查,协商确认本项目食品单品基准价格(下称每月市场价格基准价),结算价按每月市场价格基准价下浮后进行结算。5.如遇非常特殊情况(市场价格升降幅度较大时),购销一方确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通过市场调查并同意后确认新的价格,该价格作为某一时段(不超过1个月)某一商品的市场价格。(二)结算方式1.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品种结算方式=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3篮子价格栏目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实际结算价=单项品种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实际供货数量。2.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未公布的品种结算方式=每月市场价格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实际供货数量。四、总体要求(一)所配送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督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2024年7月26日联合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中的关于食品安全要求。(二)乙方需承诺所配送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三)所配送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四)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五)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六)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或自行采购,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七)乙方不得变更约定供应的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八)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甲方的需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需注明来源。乙方在送货时,甲方每天抽检3-4种所送货物的肉菜卫生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检验报告及证明材料由乙方留存备查。(九)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保留每天所送货物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检。若甲方发现乙方所配送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十)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配送的肉类、蔬菜、果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甲方有权拒收,并视情况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乙方甲方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十一)乙方提供的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5(十二)本次配送食材为非进口食材(进口食材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食材)。(十三)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乙方负责税金。(十四)乙方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将视为虚假承诺,甲方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十五)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要求,随传随到、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甲方交待的任务。(十六)乙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物料配送服务,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十七)为响应国家扶贫政策,本次项目产品须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度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具体情况由甲方确定。(十八)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十九)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允许时间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甲方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6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乙方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从当月应结算货款中扣除。(二十)食材必须保证全年365天每天供应。五、货品质量及其它要求(一)所配送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1.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2.三鸟类:新鲜禽类肉体结实,有弹性,有光泽,无异味,总砷、铅、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氯霉素、镉等质量指标必须满足符合国家标准。3.海鲜河鲜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甲基汞、孔雀石绿、铅、镉、氯霉素、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铬等质量指标必须满足符合国家标准。4.冷冻肉禽类: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5.冷冻鱼类: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粘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7净重量不少于82%。6.熟食类: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白斩鸡等熟食,必须在指定烧卤店采购或采购指定产品,不能提供隔夜产品。7.蔬菜瓜果类:色泽新鲜,不脱水,无腐烂,无虫害。丙环唑、三唑醇、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对硫磷、久效磷、铅、镉、敌敌畏、丙溴磷、总汞等质量指标必须满足符合国家标准。8.粮食类:大米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9.食油类:花生油必须符合GB1534-2003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气味、口感较好。10.干货调料类:干爽,不霉烂,无虫蛀、无杂质。11.奶制品类:配送的所有的奶制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奶制品必须保证新鲜度,无污染、无异味、包装完好,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12.水果类:无腐烂、无压伤、无开裂,农药残留符合限量标准以下。(二)包装与标志要求蔬菜包装方面: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大米包装要求: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8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蔬菜标志方面: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示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三)以上未明确的事项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执行。六、送货要求(一)送货时间: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每天早上6:30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特殊情况双方另外确定时间。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乙方需接到通知后随订随送,为保证食品质量及新鲜程度,乙方至少在45分钟内送达。如果乙方超过约定时间未将货物送y达而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按当日总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交货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9号。(三)运输要求: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应配备冷藏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七、验货、退货及质量事故处理(一)乙方提供的货物,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数量以9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十一、违约责任有下列现象之一,视为违约:(一)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事项的;(二)乙方签订协议后不能如期供应货物的;(三)乙方用以次充好的手段提供与样品不符的货物;(四)乙方擅自将供应资格转让给他人或中途转让给他人的;(五)出现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六)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给乙方的。十二、保密协议乙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满后,均不得将供货的相关信息透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后才能更换,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十三、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12对方当事人通报,经证实并双方协商一致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十四、争议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五、其他(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一份。(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区乙方(盖章):广州市网先优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天西2号嘉大街80号101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81599983电话:020-81334841传真:020-81599983传真:020-81334841签约时间:2024年11月21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中支行账号:44048701040008093签约时间:2024年11月21日13廉洁协议书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4(一)贯彻落实政府行政机关有关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不准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九)严格遵守《******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15(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便利。(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第四条相关责任(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发生行贿行为,经政府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监察机构查实属实,甲方根据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16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协议书份数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乙方(盖章):广州市网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代表人:以代表人:一日期:2024年11月21日日期:2024年11月21日9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