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监测暨体质测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316122024104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莲都区国民体质监测暨“浙里健身”体质测试服务(第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4168号-2
四、项目名称:2024年莲都区国民体质监测暨“浙里健身”体质测试服务(第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解放街288号
联系方式:0578-2029509
供应商(乙方):浙江强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丽水开发区
联系方式:151680214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莲都区国民体质监测暨“浙里 健身”体质测试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6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6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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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成交人:(以下称乙方)浙江强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莲都“浙里健身”国民体质监测项目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浙建航磋商2024168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在2024年11月5日进行采购。确定浙江强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2、服务内容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2024年莲都“浙里健身”国民体质监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样本监测标准具体以2024年相关考核指标为准。3、合同价格单价为69元/人,监测样本量不超2400人(最终以实际监测为准结算),最终预算总金额不超165600元。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计:82800元)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人数支付合同余款。5、工期要求在2024年12月8日前根据监测要求完成莲都区2400人的监测样本量并通过验收。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6.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6.3除了合同本身外,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9、税费9.1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10、违约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夯陈外),且乙力收到甲万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10.2在甲方根据第10.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2、转让12.1不允许转包。12.2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12.3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3.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4、争端的解决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4.1.2种方式解决争议:14.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4.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5、通知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7、其他约定事项: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20、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艾田MI甲方:乙方:限1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天mt2024年11月192024年11月19日曾I雷山兰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宰或盖章)地址:的水间站行2882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286号邮政编码:323000邮政编码:323000电话:2029512电话:150246366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账号:账号:19870101040007703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成交人:(以下称乙方)浙江强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莲都“浙里健身”国民体质监测项目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浙建航磋商2024168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在2024年11月5日进行采购。确定浙江强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2、服务内容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2024年莲都“浙里健身”国民体质监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样本监测标准具体以2024年相关考核指标为准。3、合同价格单价为69元/人,监测样本量不超2400人(最终以实际监测为准结算),最终预算总金额不超165600元。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计:82800元)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人数支付合同余款。5、工期要求在2024年12月8日前根据监测要求完成莲都区2400人的监测样本量并通过验收。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6.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6.3除了合同本身外,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9、税费9.1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10、违约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夯陈外),且乙力收到甲万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10.2在甲方根据第10.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2、转让12.1不允许转包。12.2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12.3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3.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4、争端的解决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4.1.2种方式解决争议:14.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4.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5、通知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7、其他约定事项: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20、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艾田MI甲方:乙方:限1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天mt2024年11月192024年11月19日曾I雷山兰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宰或盖章)地址:的水间站行2882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286号邮政编码:323000邮政编码:323000电话:2029512电话:150246366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账号:账号:198701010400077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民体质监测暨体质测试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