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融合法庭升级 信创融合庭审主机 电子签名终端 质证一体机采购合同公告(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197220101

二、合同名称:文山中院智慧融合法庭升级项目(第四法庭)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C1-05359-YNXY-0052
四、项目名称:文山中院智慧融合法庭升级项目(第四法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55号
联系方式:0876-2199017
供应商(乙方):云南彩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中天城玖皓大院18栋103-1
联系方式:152882772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文山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项 数量:1.00 单价(元):16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华宇规格型号:智慧庭审系统V4.0 信创标准版(法庭)

2.合同金额(元):16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文山,30日内完成安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文山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项目采购合同V1.0.pdf

甲乙双方根据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州级政府采购项目:文山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项目,编号为:XYZBWS202409026。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智慧融合庭审系统华宇、智慧庭审系统V4.0信创标准版(法庭)庭1¥35,000.00¥35,000.002信创融合庭审主机(专网)华宇、智能庭审主机(含嵌入式全高清庭审集控系统V3.0)EUS-350S台1¥100,000.00¥100,000.003HDMI光纤延长器国产、定制台2¥3,000.00¥6,000.004庭审音频输入设备华宇、电容话筒CDST-007-F只8¥1,500.00¥12,000.005电子签名终端华宇、电子签名终端(含电子签名系统V2.0)TIM-100-F台1¥10,000.00¥10,000.006质证一体机良田、YH880台1¥1,400.00¥1,400.007庭审内网数据交换设备锐捷、RG-NBS3100-24GT4SFP台1¥1,800.00¥1,800.008庭审外网数据交换设备锐捷、RG-ES110GDS台1¥800.00¥800.009时序电源控制器华宇、时序电源控制器TPS-1008-1台1¥2,800.00¥2,800.00总计总计总计总计¥169,800.00¥169,800.00¥169,800.00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1698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以上价格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以及后期维护、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不得再产生其他费用。第1页共5页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货物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因第三人的原因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3.严格遵守响应文件、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软件一年,硬件三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维护和免费升级。第2页共5页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技术支持电话:18208880630联系人:牛仁贵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中天城玖皓大院18栋103-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内免费,项目终生维修,提供7*24小时售后上门服务,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六、验收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七、合同价款结算根据招标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第3页共5页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84900.00(大写:捌万肆仟玖佰元整,)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84900.00(大写:捌万肆仟玖佰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八、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LPR四倍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安装服务及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并支付合同款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的10%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LPR四倍的违约金。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十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第4页共5页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磋商文件。甲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乙方:云南彩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中天城玖皓大院18栋103-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5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20888063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龙泉路支行帐号:,帐号:5305016155500000048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融合法庭升级 信创融合庭审主机 电子签名终端 质证一体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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