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采购合同公告(汝州市纸坊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汝财谈判采购-2024-135-A
二、合同名称:2024年纸坊镇南寨村、苏楼村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标段
三、项目编号:汝财谈判采购-2024-135
四、项目名称:2024年纸坊镇南寨村、苏楼村道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汝州市纸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汝州市纸坊镇
联系人:张飘飘
联系方式:18937537583
2.供应商(乙方):中原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M1-8层
联系人:孔芳
联系方式:150361022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77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日历天 地点:纸坊镇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0
罗梁
川251201520161438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施工合同(第一标段).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汝州市纸坊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中原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汝州市纸坊镇人民政府2024年纸坊镇陈古同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纸坊镇南寨村、苏楼村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标段)2.工程地点:汝州市纸坊镇南寨村、苏楼村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元整(小写:1077000.00元);2、拨款方式:工程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总价款30%;工程竣工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拨付至承包人财政评审结算价的97%;余下的3%价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一年)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后,质保金一次性付清。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罗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违约和争议1、违约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超过3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签订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于2024年11月27日签订。本合同在汝州市纸坊镇人民政府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工程有承包人执叁份。特MA发包人:承包6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火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