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B0Q96771U2024106602
二、合同名称: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
三、项目编号:3304213815190
四、项目名称:交通事故车辆施救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13656605531
供应商(乙方):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联系方式:0573-8911756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施救费合同.pdf
交通施救服务情况说明.pdf
2024施救费合同.pdf
交通施救服务情况说明.pdf
嘉善县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编号:善财采确[2024]3464号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024年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回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2、本合同总价款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1)项。(1)预算管理资金;(2)专用管理资金;(3)其他资金;(4)核算其他;(5)预算管理资金暂存;(6)专户管理资金暂存;(7)收入退库;(8)专项专户资金;(9)核算其他暂存。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其他方式:授权支付。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4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业主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质量采购人满意的前提下,自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退还。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承诺乙方按照在“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让;本项目不可以分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E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持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对采购人处置的交通事故车辆进行应急施救并拖至停车场,事故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所有车辆。2.事故车辆停车场管理。3.配合采购人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第二条服务要求1.乙方须24小时开通施救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全天候施救服务。施救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服务规范。2.乙方须保证在接到施救信息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市区施救到达时限为30分钟,郊区施救到达时限为60分钟。3.乙方将事故车辆拖至停车场后,应对事故车辆及车上物品妥善保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车上物品和拆解、放行事故车辆。4.事故车辆停车场须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目前事故车辆停车场共五处,分别位于天凝、虹桥、站前路、西塘交警中队、陶庄交警中队、姚庄交警中队。5.乙方施救服务人员出现的一切意外伤害等情况均与采购人无涉。6.停车场人员工资、租金、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施救服务工作及执行各项管理制度;2、遇交通事故需实施施救时,采购人及时联系乙方人员。采购人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所在地、车辆大致情况、车辆类型、车牌号码;.3、会同乙方对每次施救后的车辆进行核对;.4、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关于道路交通车辆施救的各项规定及合同约定;2、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制度,并公示于办公室内醒目位置;3、对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施救服务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制止、批评、规劝等措施;4、负责做好施救车辆编号登记入册,建立书面管理台帐;5、负责做好暂扣车辆发还的交接手续工作(须凭采购人放车单放行),乙方未经采购人书面放车单,不得对场内所有车辆及物品进行处理;6、会同各中队做好每日进、出车辆核查整理工作,每月做好公告车辆登记工作;7、设立公开栏,公开施救人员姓名、照片,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8、采购人向乙方支付交通事故车辆(含二、三轮摩托车及电瓶车)的施救服务承揽费,乙方不得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与协议解决条约1、采购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若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完善,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双方的约定规定,每发现一次扣除承揽报酬的1%-5%,性质后果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部分或全部补贴;第五条合同的调整及终止1、对合同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修改书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到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V对方提出书面意见。1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日签约地点:嘉善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l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合同签订日期:).1.\'1-年11月µ日签约地点:在在嘉善县政府采购商品验收单采购申请表编号:善财采确[2024]3464号采购单位(公章)潮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钱静秋合同编号:联系电话84121647供应商(供方)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5858346377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及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年110000001000000合计1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详细设备清单见装箱单采购单位验收情况:合格君泰保经验收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江不mt治装经办人(签字):A验收日期:024年11月28日采购单位付款意见:签字):2020年11月28日采购单位验收情况:合格君泰保经验收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江不mt治装经办人(签字):A验收日期:024年11月28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意见:(盖章)20年月日注:1、表内各项必须填写完整,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或删除行,不得改动格式;2、本表一式五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由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支付(核算)中心、财政局、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留存。县政府采购商品验收单爪/,-~-~rJ~叭响J口d制部善~-I•.--1\"\"\").•J采购单位(公章)t瑞挠哺\'提马平i\'t\'…\"v?、麦局v·r在边门.警察大川叭联系人钱静狄联系电话84121647供应商(供方):飞气\\\'.lI,主王县主苟主要1jE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5858346377商品名称\\/1见格型号及要求~~、h‘莓\'‘\"肉,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年1000000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合i十人民币(大写):堂f百万元整详细设备消单见装箱单采购单位验收悄况:合格,采购单位付款意见:严,即走验收入(签字);,签字):20,年1/月2~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意见:经办人(签字):-1生~(盖章).飞、/验收日期:}呵纠正年,1/月J~日I,20年月日Jr.\'注:1、表内各项~摸每去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或删除行,不得改ï;lJ恪式:2、本表一式五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由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支付〈核算)巾心、财政局、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留存。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采购程序滞后的说明县财政局:2024年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己委托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全县交通事故车辆拖车服务及事故车辆的停放和保管业务,由于平时没有很好地学习采购相关文件,对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的采购认识不足、业务不熟;同时,采购与业务科室协调不够,因此导致采购程序滞后的情况。为此,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我们一定引以为鉴,认真学习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采购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以上类似错误再出现,提高采购的准确率。特此说明。嘉善县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编号:善财采确[2024]3464号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024年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回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2、本合同总价款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1)项。(1)预算管理资金;(2)专用管理资金;(3)其他资金;(4)核算其他;(5)预算管理资金暂存;(6)专户管理资金暂存;(7)收入退库;(8)专项专户资金;(9)核算其他暂存。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其他方式:授权支付。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4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业主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质量采购人满意的前提下,自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退还。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承诺乙方按照在“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让;本项目不可以分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E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持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对采购人处置的交通事故车辆进行应急施救并拖至停车场,事故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所有车辆。2.事故车辆停车场管理。3.配合采购人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第二条服务要求1.乙方须24小时开通施救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全天候施救服务。施救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服务规范。2.乙方须保证在接到施救信息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市区施救到达时限为30分钟,郊区施救到达时限为60分钟。3.乙方将事故车辆拖至停车场后,应对事故车辆及车上物品妥善保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车上物品和拆解、放行事故车辆。4.事故车辆停车场须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目前事故车辆停车场共五处,分别位于天凝、虹桥、站前路、西塘交警中队、陶庄交警中队、姚庄交警中队。5.乙方施救服务人员出现的一切意外伤害等情况均与采购人无涉。6.停车场人员工资、租金、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施救服务工作及执行各项管理制度;2、遇交通事故需实施施救时,采购人及时联系乙方人员。采购人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所在地、车辆大致情况、车辆类型、车牌号码;.3、会同乙方对每次施救后的车辆进行核对;.4、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关于道路交通车辆施救的各项规定及合同约定;2、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制度,并公示于办公室内醒目位置;3、对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施救服务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制止、批评、规劝等措施;4、负责做好施救车辆编号登记入册,建立书面管理台帐;5、负责做好暂扣车辆发还的交接手续工作(须凭采购人放车单放行),乙方未经采购人书面放车单,不得对场内所有车辆及物品进行处理;6、会同各中队做好每日进、出车辆核查整理工作,每月做好公告车辆登记工作;7、设立公开栏,公开施救人员姓名、照片,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8、采购人向乙方支付交通事故车辆(含二、三轮摩托车及电瓶车)的施救服务承揽费,乙方不得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与协议解决条约1、采购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若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完善,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双方的约定规定,每发现一次扣除承揽报酬的1%-5%,性质后果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部分或全部补贴;第五条合同的调整及终止1、对合同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修改书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到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V对方提出书面意见。1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日签约地点:嘉善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l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合同签订日期:).1.\'1-年11月µ日签约地点:在在嘉善县政府采购商品验收单采购申请表编号:善财采确[2024]3464号采购单位(公章)潮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钱静秋合同编号:联系电话84121647供应商(供方)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5858346377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及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年110000001000000合计1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详细设备清单见装箱单采购单位验收情况:合格君泰保经验收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江不mt治装经办人(签字):A验收日期:024年11月28日采购单位付款意见:签字):2020年11月28日采购单位验收情况:合格君泰保经验收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江不mt治装经办人(签字):A验收日期:024年11月28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意见:(盖章)20年月日注:1、表内各项必须填写完整,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或删除行,不得改动格式;2、本表一式五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由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支付(核算)中心、财政局、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留存。县政府采购商品验收单爪/,-~-~rJ~叭响J口d制部善~-I•.--1\"\"\").•J采购单位(公章)t瑞挠哺\'提马平i\'t\'…\"v?、麦局v·r在边门.警察大川叭联系人钱静狄联系电话84121647供应商(供方):飞气\\\'.lI,主王县主苟主要1jE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5858346377商品名称\\/1见格型号及要求~~、h‘莓\'‘\"肉,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年1000000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口』计1000000合i十人民币(大写):堂f百万元整详细设备消单见装箱单采购单位验收悄况:合格,采购单位付款意见:严,即走验收入(签字);,签字):20,年1/月2~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意见:经办人(签字):-1生~(盖章).飞、/验收日期:}呵纠正年,1/月J~日I,20年月日Jr.\'注:1、表内各项~摸每去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或删除行,不得改ï;lJ恪式:2、本表一式五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由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支付〈核算)巾心、财政局、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留存。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采购程序滞后的说明县财政局:2024年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己委托嘉善县君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全县交通事故车辆拖车服务及事故车辆的停放和保管业务,由于平时没有很好地学习采购相关文件,对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的采购认识不足、业务不熟;同时,采购与业务科室协调不够,因此导致采购程序滞后的情况。为此,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我们一定引以为鉴,认真学习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采购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以上类似错误再出现,提高采购的准确率。特此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