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浙江省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安全监测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412287920241022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4100051(1)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
地 址: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71-85331512
供应商(乙方):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133886032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
数量:1.00
单价(元):76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76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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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MG-HT-20241121-027】项目名称: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合同内容: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甲方: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乙方: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0日;第1页共7页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甲方)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标项内容)经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4100051(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甲方确定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4]63938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协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769,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支付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5%的预付款。¥730,5502.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38,450说明:(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于山路支行账号:33001616382056003883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元。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2页共7页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形式提交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6.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张侃良电话:0571-85331512乙方代表:张亮电话:13388603270九、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3.甲方按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双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6.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7.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第3页共7页十、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一、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第4页共7页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提供服务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承诺的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受合同总价限制。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十六、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七、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八、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第5页共7页十九、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二十一、合同附件附件1:报价一览表二十二、合同份数年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甲方(单位章):浙江省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乙方(单位章):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胡健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0号5楼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邮政编码:310012邮政编码:310012电话:0571-85331512电话:0571-56355970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账号:33001616382056000025账号:33001616382056003883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744122879T纳税人识别号:91330000142942925D签订时间:2024年11月日签订时间:2024年11月日签约地点:杭州签约地点:杭州第6页共7页附件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项目名称: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100051(1)(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项名称数量数量单位单位服务期服务期1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11项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报价合计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序号内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位单价合价合价优惠后总价1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省中心机房至10个地市及义乌机房每个节点各1条50Mbps数字专线电路11条条50,736元/年558,096元/年558,096元/年769,000元/年2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二期)数据传输省中心机房至10个地市及义乌机房每个节点各2条(2条分别至各市局、市融媒体中心)10Mbps数字专线电路22条条35,976元/年791,472元/年791,472元/年769,000元/年3杭州市数字电视节目网络专线用于监测杭州市本级有线数字电视、数字广播节目的1条155MMSTP专线1条条120,000元/年120,000元/年120,000元/年769,000元/年4互联网监测业务专线用于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系统数据爬取,并有外网真地址10个以上的1条155MMSTP专线1条条120,000元/年120,000元/年120,000元/年769,000元/年第7页共7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MG-HT-20241121-027】项目名称: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合同内容: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甲方: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乙方: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0日;第1页共7页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甲方)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标项内容)经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4100051(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甲方确定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4]63938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协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769,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支付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5%的预付款。¥730,5502.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38,450说明:(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于山路支行账号:33001616382056003883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元。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2页共7页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形式提交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6.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七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张侃良电话:0571-85331512乙方代表:张亮电话:13388603270九、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3.甲方按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双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6.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7.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第3页共7页十、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一、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第4页共7页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提供服务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承诺的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受合同总价限制。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十六、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七、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八、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第5页共7页十九、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二十一、合同附件附件1:报价一览表二十二、合同份数年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甲方(单位章):浙江省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乙方(单位章):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胡健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0号5楼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邮政编码:310012邮政编码:310012电话:0571-85331512电话:0571-56355970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开户银行:建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账号:33001616382056000025账号:33001616382056003883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744122879T纳税人识别号:91330000142942925D签订时间:2024年11月日签订时间:2024年11月日签约地点:杭州签约地点:杭州第6页共7页附件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项目名称: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100051(1)(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项名称数量数量单位单位服务期服务期1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线路租赁11项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报价合计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76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元整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报价组成明细表序号内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位单价合价合价优惠后总价1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省中心机房至10个地市及义乌机房每个节点各1条50Mbps数字专线电路11条条50,736元/年558,096元/年558,096元/年769,000元/年2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二期)数据传输省中心机房至10个地市及义乌机房每个节点各2条(2条分别至各市局、市融媒体中心)10Mbps数字专线电路22条条35,976元/年791,472元/年791,472元/年769,000元/年3杭州市数字电视节目网络专线用于监测杭州市本级有线数字电视、数字广播节目的1条155MMSTP专线1条条120,000元/年120,000元/年120,000元/年769,000元/年4互联网监测业务专线用于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系统数据爬取,并有外网真地址10个以上的1条155MMSTP专线1条条120,000元/年120,000元/年120,000元/年769,000元/年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系统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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