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食堂餐饮劳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2024)



一、合同编号:9202319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食堂餐饮劳务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9202319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食堂餐饮劳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地址: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联系方式:王娟、0731-28890351
供应商(乙方):株洲林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蚕梅村下夹冲组12号巫速梨私宅
联系方式:叶莉、13873389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餐饮劳务补充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一项
主要标的单价:16.00万元
合同金额:1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食堂餐饮劳务补充合同.pdf

合同附加协议书甲方(全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乙方(全称):株洲林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食堂接待任务增加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原合同金额无法满足保障需求。甲乙双方依据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原合同所属期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在原合同金额基础1800000元基础(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上,调增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保持不变且完全继续有效。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场甲方:乙方:门二(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4年月27日0200年1月0甲方:乙方:门二(公章)搀(公章)欢0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4年月27日0200年1月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劳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