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采购合同公告(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4002858-1
二、合同名称: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国家公园补助))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4002858
四、项目名称: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国家公园补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地 址: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卧龙镇沙湾
联系方式:02868714076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地 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4号
联系方式:181443763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58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5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卧龙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pdf
卧龙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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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2858签订地点: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7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供应商(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国家公园补助)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858)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本次生态恢复活动以提升项目区栖息地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为目标,对卧龙、耿达两镇18处(约900亩)不同类型自然干扰迹地实施针对性措施的生态恢复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恢复成效跟踪监测,监测指标围绕植被、土壤养分、土壤动物、土壤微生物、主食竹、大熊猫及其他动物活动和干扰等开展。通过对不同类型自然干扰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和监测试点,探索不同干扰下的生态恢复措施,进一步恢复受损大熊猫栖息地和提升大熊猫栖息地质量,评价生态恢复措施成效,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受损或退化栖息地生态恢复提供案例支撑。2、项目目标-1-通过选择无植被干扰迹地、灌木型干扰迹地、乔木型干扰迹地(含日本落叶松人工林改造恢复)及现有潜在干扰迹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等4种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和监测试点,探索不同干扰迹地生态恢复措施并综合评价恢复效果,进一步提升大熊猫栖息地质量,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受损或退化栖息地生态恢复提供案例支撑。T3、项目建设内容(1)对18处无植被干扰迹地、灌木型干扰迹地、乔木型干扰迹地(含日本落叶松人工林改造恢复)及现有潜在干扰迹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等4种类型的干扰迹地进行生态恢复,面积约900亩;(2)根据相关技术规程,细化完成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含采伐作业设计、生态恢复作业设计及监测管护方案),开展不同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工作,通过采伐、造林、边坡支护、抚育、补植等措施,形成草灌、乔灌草复层结构,提升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3)通过调查监测与研究,完成项目区植物多样性、土壤养分(pH、总碳、有机碳、总氮、有机氮、总磷、速效磷等)及土壤酶(脲酶、蔗糖酶、麦芽糖酶、脱氢酶、过氧化氢酶、磷酸酶等)、土壤微食物网(细菌、真菌、原生生物和线虫)结构及其参与的重要生态过程(碳、氮、磷的生物地理化学循环)、主食竹生长、大熊猫及其他动物活动、干扰监测等恢复改造前后动态变化分析,综合评价恢复效果。完成后期新(补)植苗木等管护工作。二、合同期限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提交监测评估报告后结束。2、服务进度: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内外业验收,完成基期监测报告。-2-3、售后维护期限:售后维护期限为5年。三、项目实施要求1、建设要求:细化生态恢复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含采伐作业设计、生态恢复作业设计及监测管护方案)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报批,获得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和采伐指标等批复后(指获得项目准入、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和采伐限额实施生态恢复(包括但不限于采伐、造林、边坡支护、抚育、补植等措施)。项目完成后由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验收。(备注:细化实施方案需按省林草局要求编写,如需单独成册则单独成册)。2、建设地点:卧龙镇、耿达镇;3、建设规模:示范开展18处,面积约900亩的生态恢复样地,主要选择无植被干扰迹地、灌木型干扰迹地、乔木型干扰迹地(含日本落叶松人工林改造恢复)及现有潜在干扰迹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等4种类型的干扰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实施方案中已有预选点位,如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点位,需先经业主同意,并保证不低于原任务量,即选点18处,总面积约900亩);4、苗木引进: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苗圃苗,且苗木品种和质量要达到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四川省林木种子质量分级等所规定的I级标准。苗木进入时,需提供“三证一签”(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苗木检验合格证、苗木种苗标签证)。5、成果要求:(1)细化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含采伐作业设计、恢复作业-3-设计及监测与管护方案,具体以省林草局要求编写,需单独成册就单独成册);(电子版2份,纸质版本5套);(2)完成耿达镇、卧龙镇18处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伐、造林、边坡支护、抚育、补植等措施),面积约900亩;(3)乙方需向甲方完整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期调查及监测评乐估中涉及到的植物多样性、土壤养分、土壤酶、土壤微食物网结构及其参与的重要生态过程、主食竹生长、大熊猫及其他动物活动、干扰同行监测等原始数据(电子版2份)和成果资料(电子版2份,纸质版本5号:套)。0(4)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项目恢复监测报告》(基期数据)。(电子版2份,纸质版本5套)。6、技术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2025年12月15日前由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对是否按作业设计实施,建设质量、抚育质量、预期建设目标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验收。7、售后服务要求:售后维护期限为5年,监测为恢复改造后第1、3、5年,监测的指标和需测定的各类样品及数量需与细化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一致,并需出具相应监测年份的监测评估报告(电子版2份,纸质版5套)植被管护期为3年,要求成活率85%以上,3年保存率80%,3年后按国家和省级造林标准进行核验,如核验未通过,承诺将继续服务,开展补植等措施,直到核验通过为止。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履约保证金:履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279000元,大写:-4-贰拾柒万玖仟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1)收款单位: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开户行: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银行账号:129304086276退还方式:银行转账。(2)退还时间:甲方提交恢复改造后第5年监测评估报告及退还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3)不予退还的情形:未按采购合同履约的或任何一项任务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乙方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2、本项目合同总价为¥5580000元,大写:伍佰伍拾捌万元整,为包干含税价,税率3%。3、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后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用作首付款,¥1674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肆仟元整,含税价。(2)完成细化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后,乙方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后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58000元,大写:伍拾伍万捌仟元整,含税价。(3)完成基线调查、不同干扰迹地生态恢复措施,乙方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后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232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含税价。-5-(4)内外业经验收合格,提交基期监测报告,乙方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后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1116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陆仟元整,含税价。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为履行本合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申请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乙方未出具完税发票,甲方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问题,不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导致项目费用被财政收回,甲方将不再支付剩余款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项目款项的支付均需公对公转账。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3、乙方如需利用甲方数据用于论文发表等,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6-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供货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供货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服务的权利和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费用。3、严格按项目要求履行本合同。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5、接受项目行业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服务从业人员或聘请的其他人员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合同需在中标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甲方提供备份。若乙方从业人员或聘请的其他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7-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在项目开展采伐作业、生态恢复作业期间(根据实际所需时间),应保证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人员每周到场3-4日,每日工作时长不低于6小时参与项目执行,若到场人员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人员不一致或时长达不到要求,将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28十、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相应政策法规的调整及变化;2、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导致工期不受控(如建设地地质灾害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汶川县人民法院管辖。-8-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除另有判决外,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洞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10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4份,乙方5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附件包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修改澄清文件、项目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前述文件中提到的附件。本合同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附件内容之间不一致的,由甲方按照最优于甲方签订本合同目的的原则选择确认适用内容。(以下无正文)-9-甲方: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乙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魏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承担:国家公园研究所胡海部门负责人地址:汶用县卧龙镇沙湾街16号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4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成都锦北支行账号:129304086276账号:22910201040002886电话:18780264080电话:18200157625传真传真:028-83175528签约日期:2024年11月27日签约日期:2024年11月27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干扰迹地生态恢复试点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