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出租车客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一中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第二十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哪吒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第二十一中学)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16299748
五、合同编号:11N4576298452024113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出租车客运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55600
55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第二十一中学)
联系人:张小霞
联系电话:18699186380
传真:/
地址:新兴街南二巷6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哪吒车队55600.pdf
租车协议承租方(甲方)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出租方(乙方)新疆哪吒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甲方乙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甲方租用乙方中型55座(新AA1240)旅游大巴客车1辆,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二、租车时间及费用租车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2月08日,共计62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起租日期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实际起租日期晚于约定日期的,租赁期限予以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车辆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提取车辆。租车费用:单车金额900元/辆/日,合同总金额共计55600元,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含税费、租赁费、服务费以及其他任何风险而增加的所有费用;除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就本协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或款项,甲方均有权自应付款中扣除。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标准据实向乙方支付合同终止前实际产生的价款,不视为甲方违约。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完成付清乙方全部车费。乙方应于甲方应当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并交付甲方,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发票或交付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要避免司机疲劳驾驶。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乙方。6.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8.乙方对租赁车辆应当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得有任何权利瑕疵或设置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权利负担,若因租赁物权属发生纠纷或产生使用限制,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确保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各种证、照及税费缴讫证(单)齐全,合法、有效,随车工具及备件齐全可靠。9.乙方应为租赁车辆缴纳办理全险(第三者责任保额达到100万元);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座位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若甲方特别要求增加保额及要求办理其他险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当配合、协调甲方处理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保险理赔。10.乙方承担车辆的保养费、年检费、审验、轮胎购买更换维修等相关费用。11.甲方对乙方出租的车辆、车况、税费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有审查权,凡发现不符合约定车辆车况及证照不全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约定的车辆。12.甲方对租赁的车辆在租赁期间具有合法使用权,乙方不得妨碍。租赁期届满前,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另行转租、分租至第三方。乙方在租赁期内转让租赁物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13.甲方对车辆在租赁期前已有的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责任。1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以及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赁车辆,应按照实际交付时间计算租金,同时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甲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不影响乙方按照上述约定按日承担违约责任。司,2、在甲方承租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汽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到期脱保产生的任何的任何事故,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同约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仍应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4.本协议提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损害、行政罚款等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公证费、鉴定评估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费等。4.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直接自应付款中扣除。5.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与甲方应当支付的各类款项之间可以相互抵销,乙方对此没有异议,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双方按照抵销后的金额进行结算。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进行转让,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即终止或解除本合同。2出现下列情形时,本合同终止:2.1本合同约定有效期届满。2.2本合同项下车辆非因甲、乙双方过错毁损、灭失。2.3本合同一方或双方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组织形式变更且未确定本合同权利义务承继主体,难以继续履行本合同;2.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视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可协商中止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或解除情形。六、其他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新疆哪吒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玄武湖路433号万达广场12号写字楼1025室法定代表人:王江委托代理人:张宝春电话:1389989833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账号:9919060704510301税号:91650106MACA3T7B8J邮政编码:甲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编码:有44日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租车客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