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 SCHT-2024-151712
二、合同名称: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SXLHFW-202411510701000445
四、项目名称: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六号楼B栋
联系方式:18281615274
供应商(乙方):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大山坪街道
联系方式:13608280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资产评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绵阳市本级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pdf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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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顺序轮候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30517510701000001征集人: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入围供应商: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同名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151712甲方: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8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绵阳市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采购基础单价:18000.00元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18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8000.00元服务内容:一、项目概述为保障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土地估价服务质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转发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土地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框架协议采购一批评估机构为我市提供土地评估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土地估价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独立、公正、客观的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可靠-第1页-的业务服务,独自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将受托业务转托于其它任何地价评估机构。土地估价机构承担以下土地价值评估业务: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4.土地统征储备部门实施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涉及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宗地价值的其他情形。(二)服务要求1、服务时间安排:接到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2、供应商对开展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后期的维护,供应商承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8小时解决问题。4、保证对本项目相关的商业、技术等机密信息和资料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服务标准:(一)成果资料每宗地提供具有电子备案号的估价报告纸质版3套。(二)评估机构应按规定在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网上备案,并将网上备案号、土地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等资料,提供给委托方。技术保障:(一)本项目实质性要求(需提供对应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1、采购人享有著作权及所有权,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形成的评价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的义务。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地价评估费的支付标准为:(一)5亩以下0.5万元人民币;(二)5亩以上(含5亩)至10亩0.8万元人民币;(三)10亩以上(含10亩)至50亩1.2万元人民币;(四)50亩以上(含50亩)至100亩1.8万元人民币;(五)100亩及其以上2.0万元;(六)如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实施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委托的地价评估,需一并评估地上建(构)筑物的,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次评估任务完成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进行支付。供应商响应内容:一、服务内容响应:按照征集方确定的服务内容为征集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其中:1、保证服务时间在接到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2、供应商对开展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后期的维护,供应商承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8小时解决问题。4、保证对本项目相关的商业、技术等机密信息和资料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期限限制。二、服务标准响应:按照征集方确定的成果资料-第2页-和备案要求等向征集方提供每宗地提供具有电子备案号的估价报告纸质版3套。并将网上备案号、土地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等资料,提供给委托方。三、服务保障响应:承诺★1、采购人享有著作权及所有权,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形成的评价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的义务。四、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响应:按照征集方确定的地价评估支付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同意每次评估任务完成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进行支付。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3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六号楼B栋。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五、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2.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第3页-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刘志红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8281615274单位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集中办公区6号楼B2024年11月29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周朝林开户银行:农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2160101040013114乙方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13608280596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银行行号:1036570160152024年11月29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