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肥采购合同公告(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4)



师宗县2025年省级小麦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项目-配方肥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ZC530300202400350001
采购项目名称:
师宗县2025年省级小麦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项目-配方肥采购

包件编号:
ZC530300202400350001001
包件名称:
师宗县2025年省级小麦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项目-配方肥采购

采购人: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
云南源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包件分类:
其他

中标人:
云南地丰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97.16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0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示日期:
2024-11-29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政府采购合同-配方肥.pdf
2024-11-11 09:48:18

2024/9/2415:19zs.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New&coniractid=4d6917c8:1920f888251.-220&modelcustomid=133政府采购合同(非电子交易项目适用)2师宗县2025年省级小麦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项目-配方项目名称:肥采购合同编号:4530323HT2024007040101(系统编号)SZXNYNCJPFF-2024-06(自编号,如有)甲方:师宗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云南地丰种业有限公司丙方:云南源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zs.yngp.com/contract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New&contractid=4d6917c8.1920f888251.-220&modeicustomid=1331/1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师宗县漾月街道漾月西路08号邮编:6557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石奉立。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138874134300签订日期:020024年9月0331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地丰种业有限公司地址:师宗县大同街道大同工业园区1邮编:655700W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王夹森电话:1332490005签订日期:2024年9月23日盛理减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源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师宗县漾月街道文化路-28号三邮编:6557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经办人:电话: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清单及价格1.1货物清单产品名称品牌技术规格或型号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元)配方肥红河红符合国家GB/T15063-2020标准,N:P205:K20=24:8:9,总养分含量W41%,硝态氮W10%,高塔硝硫基细颗粒肥料,粒度:1.00mm-4.75mm,包装规格:密封完好,40KG/袋。2803470.00971600.00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971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971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971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971600.00元1.2合同总价本合同配方肥单价3470元/吨,合同总价¥971600.00(玖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签订合同费用、项目成本费用、税收、差旅费、包装费、装载费用、运输费用、验收费用、技术服务费、质保期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二、技术资料2.1货物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2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生产供应;4.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质保期5.1质保期一年。2六、交货及验收6.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0日内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6.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随机抽取1公斤样品送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后完成最终验收;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如质量验收结果达到或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要求的,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5)货物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验收合格。(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项目,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7)如货物经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不合格,或性能未达到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货款支付7.1原则上货物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经验收合格,根据交易数量付款。3乙方货到验收合格并履行服务承诺,甲方待财政专项资金划拨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100%,但出现财政专项资金分批次划拨到甲方账户的情况时,甲方将按照财政划拨进度支付给乙方。7.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八、违约责任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8.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8.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第三方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2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8.4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2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8.5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九、争议解决办法9.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当地(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9.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十一、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1.1招标文件;11.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11.3中标通知书;11.4合同书附件。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盘后生效至所有款项结算清止。12.2如有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目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方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