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制氧机 监护仪 血细胞分析仪 除颤仪 电动手术床 无影灯 空气消毒机 电动吸引器 麻醉车采购合同公告(宜川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HRC-ZBDL-2024-01709
二、合同名称:人民医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709
四、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宜川县南大街31号
联系方式:13991785990
供应商(乙方):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8层1801室
联系方式:181917283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929000
1(批)
¥1,918,000.00
¥1,918,000.00
满足临床应用和参数要求
合同金额: 1,9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1日
履约地点:宜川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2.pdf
宜川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9日
合同编号:宜川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709采购项目:宜川县人民医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L项目宾采购单位:宜川县人民医院21供货单位: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2uw年/月22日宜川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宜川县人民医院乙方(供货方):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政府组织的公开招标基础上,根据中标结果,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安装范围:见设备配置清单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二条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2.1设备、安装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设计、安全、质量标准以及行业设计、安全、质量标准有关规范及企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2.2供货方应负责并保证其货物正确安装,经正常、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2.3安装质量要求:安装质量应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验收标准。3,第三条交付期限3.1乙方应于6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3.2安装期间,乙方应遵守安全、文明规定,,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若因乙方过错导致任何不安全事件(人员、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3安装完成后,乙方应按照工程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向甲方报送竣工资料。甲方应积极组织验收。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4.1本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18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价格构成详见设备价格清单(附件1)。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验收合格之前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甲方(采购方)需求出现方案调整、变化,导致设备数量、安装工程量增减的,变更、增减部分价款将根据乙方报价表中相关单价结算。4.3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60%(¥1150800.0元);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671300.0元):3)剩余5%合同款项(¥95900.0元)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支付。结算方式:由甲方以银行电汇形式向乙方支付上述产品货款。第五条检验与验收5.1供货验收:所有系统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2日内,甲方组织专业人员或部门对乙方交付的设备进行初步验收。系统设备、材料不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约定标准或没有按规定提供约定的证明文件的,甲方拒绝接受。此项验收仅为货物初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质量责任。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擅自业安装的设备,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海5.2乙方交付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和文件:产品合格证、原厂证明、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口产品须提供商检及报关证明材料,生产专片厂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0243:5.3争议解决:双方对系统设备、材料是否符合约定标准产生争议时,送相关质检部门检测,经检测产品符合约定标准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4设备的调试、验收:全部系统安装完毕后,乙方进行各项调试。调试符合要求的,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因系统设备、材料质量导致调试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承担拆除、重新安装的费用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5如因设备质量或原始标(警)示不清等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第六条质保期及服务6.1全部系统和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为验收之日起1年。6.2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远程故障诊断服务、如远程诊断无法解决故障时,工程师24小时内到场处理故障、售后服务电话每天24小时应答及终身技术咨询支持;进行系统免费升级;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零配件。第七条货物包装、运输供货设备包装、运输:乙方采用包装方式必须符合包装和运输的有关标准。包装应为制造商出厂时的原包装。乙方应确保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受潮、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风险承担乙方承担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前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可归因于甲方原因导致的灭失、毁损风险除外)。第九条违约条款9.1质量违约责任9.1.1乙方交付的系统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主材和辅材、技术资料等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均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更换至符合约定要求;(2)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3)更换后,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因更换导致系统设备交付、安装工期迟延,按以下第10.2条款承担迟延违约责任。9.2期限违约责任9.2.1除甲方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的迟延外,乙方迟延供货、安装,每迟延1日,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0.3%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仍未按工期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2.2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的,则应以逾期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日0.3%(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9.3其他违约责任9.3.1任何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其它所有权,并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乙方因注册证件等文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3.2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的,按每逾期1天甲方将扣除质保金总额0.1%的违约金,并还需立即提供服务。第十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伍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并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公司名称、开户行和账号必须与乙方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开户行和账号一致。第十三条技术培训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操作培训,直至该仪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附件:11.设备价格清单2.中标通知书甲方(章):室县人民医院甲方(章)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0110008-法人:法人代表:斌联系电话:1819,708359:6300025585法人代表: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129916120710000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8层1801室签订时间uy年1月7日签订时间224年11月22日附件:1.设备价格清单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人民币合计(人民币元)制氧机(5升机器)徕克美Y-501/Y-501W2/台600012000DR联影uDR5661-A1/台880000880000监护仪迈瑞ePM1012/台18000216000血细胞分析仪科曼CH8500CRP1/台3500035000除颤仪科曼S2A1/台4200042000电动手术床科曼WH1A1/张8000080000无影灯科曼L3-A1/台7800078000空气消毒机(雾化过氧化氢消毒机)山东新华YKX.P-Y-1000V1/台3400034000电动吸引器斯曼峰YX930D-11/台3900039000麻醉车曲阜市盛德SHD-790-11/台1200012000外科基础器械新华手术器械详见产品注册证2/套2500050000溶栓床曲阜市盛德SD-YHC1051/台5500055000可视气管插管喉镜视频喉镜)科曼CVL-31/台6500065000车载呼吸机科曼EV32/套160000320000除颤仪科曼S2A2/套160000320000监护仪科曼ND12A2/套160000320000吸氧吸痰装备斯曼峰JX820D2/套16000032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918000.00A2.中标通知书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宜川县人民医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709)的采购活动已结束,根据评审专家评标结论,经宜川县人民医院的确认,最终确定:成交单位:华润医药商业(陕西)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9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捌仟元整)请接此通知后,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做好项目实施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烟育华睿创有服公司理有服公司二零二设十个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制氧机 监护仪 血细胞分析仪 除颤仪 电动手术床 无影灯 空气消毒机 电动吸引器 麻醉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