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党建+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24)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合同公告

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
项目编号:JAXD2024-BJYZ-10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张琪悦、贾慧岩、张东晖、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88519、010-85187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翟老师 87556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巨、张琪悦、贾慧岩、张东晖、白工,010-85188519、010-851875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中国红街3号楼5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提供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0:57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4:00

预算金额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巨、张琪悦、贾慧岩、张东晖、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188519、010-85187519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翟老师 8755600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中国红街3号楼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巨、张琪悦、贾慧岩、张东晖、白工,010-85188519、010-85187519

附件:

附件1
合同.pdf

东城区“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甲方: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乙方::北京市东城区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签订时间:2024年一月15日1.甲方: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法定代表人:高洪雷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乙方:北京市东城区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法定代表人:卞学忠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18号楼24-25号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就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服务对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老党员、为老服务志愿者、“老老人”群体。(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三)服务内容1.组织1-2场退休党员和老年人红色主题摄影活动,同时征集退休党员的老照片,编辑1册《新桥红色记忆》影像集。2.举办1场“荣归社区”低龄老年人社区融入仪式,组织动员初退党员志愿者与独居空巢老人结对。3.面向10个社区招募服务对象20名以内的老人,组织开展28场戏剧工作坊。4.面向街道10个社区开展5场志愿服务队赋能工作坊活动。5.设计制作“北新桥街道老年人社区生活舒适度”调研问卷,组织开展面向老人和社区的调研,完成1份调研报告。6.面向10个社区各开展1场老年人防跌倒知识讲座和体验,并编印1册《居家防跌倒手册》。7.组织1场“戏剧新桥,素人惊喜”演出+红色影像展活动。第二条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乙方合格完成本合同(包括附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按甲方要求提交服务结项报告。甲方于项目完结5个工作日内,在东城区民政局,对乙方的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服务过程等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含税),(小写):¥260000.00。(二)支付方式1.乙方应将发票(原件)在甲方支付合同款之前提交给甲方,H此条款作为下述付款的前提条件。天2.本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金额为¥78000.00(大写:人民币柒万捌千元整)。33.本合同项目全部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发票(原件)及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提交给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70%,金额为¥182000.00(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4.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项目延期等原因导致甲方支付延误的,延误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名称:北京市东城区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清路支行银行账号:200000312433000092304626.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纳税人识别号:111101010673308130地址、电话: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87556007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北新桥支行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应遵守相关财会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严禁大额现金支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乙方应按照项目情况制定周密的督导计划,接受所在街道指导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并持4续改进。第六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出具证明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乙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将未使用完的经费退还甲方。第七条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工作,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未能如期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当退还未完成部分的项目款,还应赔偿未完成部分相应款项20%的违约金,但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工作系甲方原因所导致的,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乙方如单方面使用项目成果在社会上进行宣传或开展影响较大的工作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信息、项目相关信息、人员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做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使用。本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无效、失效、中止、终止、解除等而失效。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翟华镕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87556007;手机:15810509853)乙方指定李静莹为乙方项目联系人(手机:13947569762)。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由甲、中乙两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文件。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5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立案解决,但在有关司法结果生效之前,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附件:《北新桥街道“党建+养老”服务融合项目申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24年11月日乙方(盖章):北京市东城区耆乐融长者关爱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24年11月15日1010101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建+养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