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采购合同公告(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2024)



一、合同编号:DD24112916385320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4112916385320

四、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复印机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北二西路69号,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4558281556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启方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星海路20号A栋304室
联系方式:183451100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理光(Ricoh)M C2501输稿器+四纸盒 A3A4彩色激光打印复印扫描
2(台)
¥24,000.00
¥48,000.00
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合同金额: 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绥化市北林区人和东街85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85b0aea5-5bb9-43e9-9796-19a1e12e9789_绥化检察院合同.pdf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02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一般货物类)采购单位(甲方)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启方经贸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D24112916385320采购计划号签订地点:哈尔滨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货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参数生产厂家数量单位价格(元)合计(元)1复印机理光产品型号:MC2501复印速度:25页/分钟彩色自动批量复印;连续复印张数1-999;支持页宽:A3,A4,A5,A6,B4,B5;技术类型:彩色激光四纸盒理光创想智造有限公司2台24000.0048000.00合计合计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肆万捌仟元整注:1、供货一览表所填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针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权利。-1-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送货上门。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数据、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0%付款。-2-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无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货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3-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本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11月29日乙方(章)哈尔滨启方经贸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9日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北二西路69号,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星海路20号A栋304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曹立猛委托代理人:杨侠委托代理人:电话:13339459188电话:18345110033电子邮箱:13339459188@189.cn电子邮箱:18345110033@139.com开户银行:绥化工行北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和兴支行账号:0912034229264067723账号:36310188000164457-4-合同附件1、供货商承诺具体事项:1、供货商承诺具体事项:我公司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供货到场,保证原厂正品,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我公司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供货到场,保证原厂正品,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我公司承诺为用户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在用户提出需要进行现场处理的技术需求时,承诺尽快到达现场。我公司承诺为用户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在用户提出需要进行现场处理的技术需求时,承诺尽快到达现场。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我公司将为用户提供自验收合格日起1年的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保修期从项目验收结束之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我公司对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技术支持及热线等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我公司将为用户提供自验收合格日起1年的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保修期从项目验收结束之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我公司对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技术支持及热线等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4、其它具体事项:4、其它具体事项:附页技术参数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页技术参数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2024年11月29日乙方(章)2024年11月29日-5-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复印机产品型号:理光MC2501复印速度:25页/分钟彩色自动批量复印;连续复印张数1-999;支持页宽:A3,A4,A5,A6,B4,B5;技术类型:彩色激光四纸盒2台-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