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务派遣 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2024)



劳务派遣协议书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4895-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劳务派遣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4895-XM001
四、项目名称: 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劳务派遣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左堤路19号
联系方式: 50941511
供应商(乙方): 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劳务派遣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47.47846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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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png
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jpg
劳务派遣项目_中标通知书.pdf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说明(副本)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22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编号:的凭证。京劳派1130312B202304114421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放置在劳务派遣单位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单位名称: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所何形式非法转让,除许可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缴住和吊销。4.劳务派遣单位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张闯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营许可证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配合行政许可机关做好年度核验及企注册资本:1000万元业劳动用工备案工作。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注销、吊销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意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证》即自行失效,劳务派遣单位应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许可机关。有效期限:2023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2日务派遣经管询劳务发证机关:(盖章)劳务派造经营件营车可证发证日期:2023年04月11日中工国际招标HINAINDUSTRIALINTERNATIONALTENDERING中标通知书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ZGGJ-BJ04-24091598)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主要中标条件如下:中标内容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劳务派遣项目)中标金额大写:肆佰肆拾柒万肆仟柒佰捌拾肆元陆角小写:4,474,784.60元请你单位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6日采购人: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6号地址:北京市朝阳亚运村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二层电话:010-65922385电话:010-82952950-814劳务派遣协议书甲方: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1乙方: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01日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单位类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周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306470099G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55858878XH为满足甲方辅助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协议期限、派遣人数、工作岗位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期限自2024年12月0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本协议期满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续。第二条派遣员工人数、从事工作岗位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用工需求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员工人数以甲方实际用工人员为准,具体岗位名称及派遣员工名单以《派遣员工花名册》(本合同附件一)为准。萧老护理员等。派遣岗位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如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派遣岗位人员,应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按照商定结果对被派遣的派遣员工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派遣员工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二、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第三条乙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其派遣至甲方处提供劳务服务,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第四条乙方应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当书面告知派遣员工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作为与被派遣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附件;第五条甲方如需变更或调整被派遣员工的提供劳务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应提前35日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本人;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第六条派遣员工在甲方提供劳务工作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及派遣员工均可提前45日提出是否继续保留岗位派遣关系的书面意见,并由乙方与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手续。三、派遣员工的试用期、工时及劳务报酬第七条试用期派遣员工至甲方提供劳务工作期间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内,如乙方的派遣员工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无法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说明理由后可以直接退回乙方,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八条工时制度派遣员工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因工作需要,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加班和轮班工作。被派遣员工加班和轮班后由甲方安排时间进行轮休,不能安排时间轮休的,由甲方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第九条劳务报酬(一)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等按国家规定及甲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等由乙方于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至派遣员工个人账户;(三)对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被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等各项费用,如遇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预算审批调整的,应当执行财政预算审批结果。四、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员工工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切实保证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2.甲方应根据行业特点依法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派遣员工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作为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附件;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报酬费用。甲方连续使用派遣员工时,应制订派遣员工的正常劳务报酬调整机制;4.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和日常业务工作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和记录,并及时反馈乙方;5.甲方负责派遣员工患病或因工负伤依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应享受的病伤治疗、派遣女工孕、产、哺乳三期以及在甲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乙方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助金。6、对于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损害甲方入住老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直接退回乙方。7、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培训、管理督查的义务。(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的派遣员工进行定期巡察,及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对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派遣员工,乙方应调整其他派遣员工到甲方提供劳务,保证甲方相关工作正常进行。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派或者更换已经派遣至甲方的员工;2.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调转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事实如实告知派遣员工,并且作为乙方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调整或补充人员的招聘、面试工作,并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招用人员,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到甲方提供劳务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退回乙方的派遣员工,乙方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处理等后续工作,避免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4.乙方应当协调、处理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的各类争议,妥善处理派遣员工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等问题;5.乙方负责对派遣员工患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派遣女工孕、产、哺乳三期以及在甲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观察期等休息休假期间的管理,并负责将派遣员工工伤、疾病治疗或诊断鉴定情况及结果及时告知甲方;6.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做好派遣员工的用工管理、劳资纠纷处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7.乙方负责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建立、接转派遣员工档案;8.派遣员工如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等事宜;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二)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员工本人也不能从事甲方为其调整的新岗位工作要求,甲方无法为其另行安排工作的。六、违法、违约行为的责任与赔偿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造成用工违法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未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劳务报酬、加班费用或未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四)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五)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的。第十四条如因上述违法行为造成无法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七、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与解除第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发生变化,本合同应依法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合同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第十七条本合同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对派遣员工岗位结构进行变更,经甲、乙双方及派遣员工方等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甲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乙方支付费用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三)一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或本合同约定,对员工造成职业伤害或者经双方协商不能妥善解决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势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五)任一方在存续过程中发生主体资格分立、合并、注销等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八、派遣费用及支付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本合同所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一)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二)派遣员工社会保险费;(三)派遣管理服务费;(四)派遣员工公积金费用;(五)残保金及个税等由甲方人员产生的各类税费;(六)因工伤、劳动争议、退工等产生的由甲方承担应支付派遣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支付给员工。(四)派遣费用支付时间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服务费一并支付乙方。乙方每月将上月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明细、工资发放单据签字盖章后,交至甲方。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甲方对发票审核无误后付款,乙方未依约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如不按时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九、双方争议的解决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第二十一条甲方规章制度、《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方案》、《派遣员工花名册》、《派遣员工费用明细表》、《劳务派遣日常管理服务流程》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月29日2024年营业执照扫描市场主体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9111011355858878XH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副本)(-1)名注册资本1000万元称四维弘欣(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类型成立日期2010年06月30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法定代表人张闯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8号院2幢10层2单元100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讯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企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登记机关(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3年0413月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 休养员保障经费其他社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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