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凝胶测试仪 近红外光谱分析仪 接触角测量仪采购合同公告(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4002829-1
二、合同名称: “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4002829
四、项目名称: “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中医药大学
地 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系方式:028-61801010
供应商(乙方):四川僮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香沙路79号
联系方式:028-811999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超临界萃取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套
主要标的单价:2595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8.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20241202.pdf
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2024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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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成都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非进口设备)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僮鑫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地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香沙路79号联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张羽联系电话:028-61800167联系电话:028-81199901传真:028-61800198传真:028-811999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郊支行司天府新区牧华支行账号:810801040002918账号:1239741052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一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829)的《“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一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发都中医药大学NREaSTOT合同编号:ZC20241049一、采购清单采购标的品目编码:A02102100品目名称:教学仪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制造商规模:大、中、小、微制造商所在区域:X省X市X区(县)配件配置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是否节能产品产品(是/否)是否环保产品(是/否)额外节能条目(有/无)产地1水凝胶测试仪TA.PLUS保圣上海保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小上海市松江区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1套19.8719.87否否否上海2近红外光谱分析仪S450A棱光上海棱光技术有限公司小上海市松江区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1套21.4121.41否否否上海3接触角测量仪CA80北斗仪器广东北斗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小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1套2.982.98否否否东莞4药物溶出度仪(智能溶出度测试仪)ZRD-8北研北京北研科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小北京市通州区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1套5.555.55否否否北京5热能量分析仪HPC-1恒久北京恒久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小北京市密云区件技术规格要求1套15.9815.98否否否北京6超临界萃取系统HDZY12-500-1华达制药南通华达制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微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件技术规格要求1套25.9525.95否否否南通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5880尤尼柯尤尼柯(上海)仪器有限公司小上海市松江区件技术规格要求1套6.766.76否否否上海所列设备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2-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98.5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元整);该合同总价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技术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一)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程序为: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资料及完税发票(真实性、准确性由乙方负责)并通知甲方付款。2.甲方在收到上述真实、准确单据后,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15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3.计划付款日期:2025年5月6日四、交货方式接(一)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二)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丽娟邮箱:409034767@qq.com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羽02881199901邮箱:172030512@qq.com双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三)乙方应在交货前提前24小时电话联系甲方,并以传真或电邮的形式通知甲方,最晚不得晚于交货前24小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完成交货工作,不得对甲方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产生影响。(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五)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意外的损坏;货物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部分或全部受损、灭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受损、灭失货物的货款。(六)由乙方承担运输货物至约定交货地点的保险费用,办理发票人民币金额110%的“一切险”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七)交货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安装,乙方应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调试工作,并于开始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负责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外部条件要求,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所需的房屋、电源、湿度、温度等条件。若因甲方原因无法达到设备安装所需的外部条件,乙方应推迟发货,具体交货-3-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九)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验收合格之日止,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货物验收(一)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乙方应派员到场参与验收,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争议,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验收标准。(三)验收流程:验收分交货验收、初步验收、试用期验收、综合验收四个阶段。1.交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时,乙方代表到现场交货,交货时须书面告知甲方签收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醒签收人注意外包装完好无损、倾倒标识指示等细节。甲方代表检查所提示项无误后签收,完成货物交接。2.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乙方还应向甲方免费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书、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依据乙方提供的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质量标准的报告等有关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货,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存在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应签署备忘录或由甲方制作现场记录。备忘录与现场记录均可证明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应在7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将导致验收期限相应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3.试用期验收: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应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试用期验收,进入30天试用期。试用期内,甲方成立技术验收小组开展技术验收。如试用期内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完成修复并重新起算30天试用期。如试用期内未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试用期结束后,甲方应在10日内开始综合验收。4.综合验收:甲方于试用期结束后组织综合验收,包括形成技术验收报告,完成资产验收。如综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四)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六、质量保证(一)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应为全新未使用的,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4-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并完全符合《“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一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三)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被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主张以下赔偿:1.要求退货,并按合同约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向甲方退还部分货款。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的合理开支。同时,从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至质量问题消除的期间不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四)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运行良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维修进度。(五)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被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为此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六)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七、售后服务(一)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设备需更换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非因甲方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届满后,设备非因甲方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甲方应承担材料费,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保修期内,乙方保证每年巡视维护设备不低于4次,每年对设备免费进行2次保养和安全检测。(三)保修期内,若设备开机率≤0.95(开机率=实际开机天数/应开机天数)则延长保修期,延长标准为(应开机天数一实际开机天数)*5。证(四)配件供应:如本合同项下设备停产,乙方保证停产后十年内对甲方-5-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的设备零配件供应。如甲方需备件,乙方送达期限不得超过7天。(五)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若联系人变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联系人:张羽o联系方式:15881581611(六)乙方原则上应向甲方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如合同项下设备非由乙方制造,乙方应于设备制造厂家或其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共同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七)其他未描述保修细节按照乙方和制造厂商相关文件执行。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图(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1%;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30天内免费为甲方补足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如逾期不能补足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融如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十、合同的生效、解除及修改(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三)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需签订补充协议。(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十一、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N5100012024002829/01包)号招标文件;2.乙方报价单、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3.乙方出具厂家和商家售后服务文件。(二)样本或彩页以及其它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相符处,以有利于甲方-6-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为准。十二、争议解决(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方先行支付,若鉴定结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全部鉴定费。(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西南特色中药资源的转化机制与调控一现代制药技术与智能装备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中药新型递送系统构建与评价研发平台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通知与送达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中医药大学乙方:四川僮鑫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学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12月2日2024年月2日-7-发都中医药大学合同编号:ZC20241049CINOINIVES附:签订方:成都中医药大学法定(授权)代表人:余曙光纳税识别号:12510000450717519U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成都西郊支行账户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银行账号:22810801040002918银行行号:103651081085联系方式:61800167T9A签订方:四川僮鑫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春秀供应商拥有者性别:女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34BUF68供应商规模:小微企业供应商特殊性质: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牧华支行账户名称:四川僮鑫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23974105213银行行号:104651003113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联系方式:028-81199901履约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日履约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凝胶测试仪 近红外光谱分析仪 接触角测量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