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063189320244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TD2024-030
四、项目名称:2024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
地 址:哈密大营房幸福路1号
联系方式:0902-2565765
供应商(乙方):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全鑫小区48号楼
联系方式:182993550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187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供应商需为2024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配合协助服务大厅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工作辅助服务,热情认真引导群众工作,配合政务服务投诉处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待、解答来访办事群众工作等。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管理制度》及采购文件第三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月履约,原则上以年计,具体需要根据采购实际需要约定。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管理制度》及采购文件第三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187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6-3-24年师办公室-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版协议---合同.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投诉处理辅助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