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哈尔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ZBJ-20241203055744-52743

二、合同名称:ZBJ-20241203055744-52743

三、项目编号:4ca391bf19b64182b06d8ef53c4c3f3a

四、项目名称: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第2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哈尔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87173328
供应商(乙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616号11号楼
联系方式:199036000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
1(元)
¥244,800.00
¥244,800.00
属地网络平台 安全日常监管 针对哈尔滨市属地公共互联网安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通报属地网络平台重特大网络安全风险,在重要活动、重要时期提供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技术支持。提交属地网络安全态势月报告12份、半年报告1份、年报告1份。

合同金额: 24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5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ad60a96d09254bcfbb3f510903669d8a.pdf
中共哈尔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04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哈尔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采购计划号:哈财采备[2024]01589号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招标编号:HLJGCYC0504010020241918775供应商(乙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4日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签订地点:哈尔滨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第2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0504010020241918775)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第2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二)(第2次)1244800.0000244800合计¥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针对哈尔滨市属地公共互联网安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通报属地网络平台重特大网络安全风险。2、在重要活动、重要时期提供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技术支持。3、提交哈尔滨市属地网络安全态势月报告12份、半年报告1份、年报告1份。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12-06至2025-12-05,共36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448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一次性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给甲方。甲方收到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价款;合同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24480052024-12-31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无。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无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224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在提交符合合同标的要求的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完成报告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乙方应在10日内予以解决;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完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为完成采购服务事项的内容、形式、数量、时限符合采购服务内容。。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24480履约担保期限:一年履约保证金退还:24480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付金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仍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提供此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3、除甲方工作安排因素外,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合同中约定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服务部分合同中约定金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中乙方未提供服务部分的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4、因财政部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拨付经费延迟,造成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安全服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因财政部门政策变化等原因取消甲方该安全服务项目的经费,甲乙双方应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无不可抗力因素时,除甲方工作安排因素外,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未使用部分。7、合同服务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存在无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等服务事项需求、需按甲方工作安排实施等情形,无法完成采购服务事项数量的情况,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截止期限自动顺延至按验收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执行服务事项时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需在合同服务期限延长后45天内,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延长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限。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4日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4日签订地点:哈尔滨市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单位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616号11号楼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齐德芬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刘强委托代理人:吕政华委托代理人:田野电话:87173328电话:19903600003电子邮箱:hrbwlc@163.com电子邮箱:tianye7678@163.com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世茂支行开户银行: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账号:18030000000000360账号:3500040109005416626账号名称:中共哈尔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账号名称: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领域网络安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