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岐山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岐山县-2024-00184
二、合同名称: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岐山县-2024-00138
四、项目名称: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岐山县水利局
地址:岐山县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917-8212255
供应商(乙方):陕西盛驰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部阳光建材城
联系方式:156197711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
1(批)
¥300,000.00
¥300,000.00
为及时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顺利通过消防验收,现需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整改,主要涉及消防水泵房、水泵、消防控制柜,防火门,给排水,电气设备等。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消防合同.pdf
岐山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05日
项目编号:BJQSY-采-20241001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合同甲方:岐山县水利局乙方:陕西盛驰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3002签订时间:2024.1.99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岐山县水利局乙方:陕西盛驰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项目地点:岐山县北大街18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合同总价(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壹佰捌拾元陆角(人民币);(小写:¥288180.60元);三、承包范围及内容:岐山县水利局办公大楼的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泵房设备安装维修、消防联动系统。四、付款与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先行支付合同标的的50%,剩余款项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五、施工机具管理:1、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根据施工进度自行安排,甲方不提供任何施工机具。2、乙方不得因为施工机具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3、每天收工前及分项施工完成,将废料和垃圾收回并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六、质量条款工程内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更换的设备及电子元2件必须达到行业质量标准及要求,完工后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通过消防专家验收。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2、督促乙方按照约定人员人数、工种进场施工,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3、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工序施工前的班前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并负责现场人员的管理。2、乙方妥善安排好主材和设备的安装顺序,对有可能会丢失的设备安排在即将交工时进行。所有经乙方安装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有对其进行成品保护的义务。3、乙方必须做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工作,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如期完工,完工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的违约责任。九、安全条款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权负责。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及此大粥联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9号院17幢1单元1503号法定代表人或2法定代表人:王军燕2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8212255电话:电话:1561977117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光开户银行:路支行账号:账号:61050162560800000411202年11月192024年11月19日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