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建设 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司法厅2024)



山东省司法厅机关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609D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760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山大路207-2号
联系方式:51781889
供应商(乙方):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2701室
联系方式:15216406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定制
1.0
8.0
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8万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合同(D+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609D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7000120240064采购人:山东省司法厅机关供应商: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二月七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司法厅机关供应商(全称):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司法厅机关2024信息化建设项目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项目2.服务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1个月内完成测评。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元河清、13156019255。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80,000.0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70%即人民币¥56,000.00,大写:伍万陆仟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即人民币¥24,000.00,大写:贰万肆仟元整。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合同条款;(5)服务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服务费用报价表;(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活动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司法厅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山东省司法厅(公章),供应商: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2701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室电话:0531-51781999,电话:0531-83532886,传真:0531-51781988,传真:0531-835320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账号:,账号:000000726003800003769,邮政编码:250014,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测评准备阶段、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测评阶段、分析与报告阶段。1.3服务内容: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GM/T0116-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以上内容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指定的1套三级信息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发现密码应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提出完善、可行的整改建议,并出具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1.4服务的进度安排:根据甲方项目具体要求。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无。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5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独立、如期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工作,并确保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服务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2.8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无。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3.3服务价款支付: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70%即人民币¥56,000.00,大写:伍万陆仟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即人民币¥24,000.00,大写:贰万肆仟元整。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前,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者延迟付款而不视为违约。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64.4如果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本条款未尽之保密事宜或本条款约定内容与双方达成的《保密协议》内容不符时,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第八条转让8.1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产生的纠纷,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9.2如果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由此产生的纠纷以及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与泄露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违约责任。9.3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每逾期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内容。逾期超过【30】,7日,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付费用,向采购人支付相应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4供应商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由此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使用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11.2除非另有规定,诉讼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邮寄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如遇迁址或者变更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8引起的相关责任。采购人联系人:张波电话:0531-51781701邮箱:zhangbo@shandong.cn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供应商联系人:李秀娥电话:0531-83532007邮箱:lixe@sdsecurity.org.cn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4栋16层13.5补充条款:无。,9附件一:项目清单序号服务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技术要求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GM/T0116-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以上内容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指定的三级信息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发现密码应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提出完善、可行的整改建议,并出具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清单:(一)通用测评核查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密码技术、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是否满足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二)密码应用技术测评密码应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测评、网络和通信安全测评、设备和计算安全测评、应用和数据安全测评,验证不同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达到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是否满足相应安全等级的保护要求。(三)密码应用管理测评从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四个方面进行安全管理测评,验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能够确保密码技术被合规、正确、有效地实施。(四)整体测评与风险评估对重要信息系1套40000400001技术要求统结构进行整体安全测评,并采用风险分析的方法,分析密码应用存在的安全问题可能对信息系统安全造成的影响,提交整体测评与风险评估结果。(五)测评报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测评实施前,中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方案,严格按照测评方案开展相关测评工作。出具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应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报告应对重要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协助建设单位认清风险,梳理密码应用需求,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科学合规、具体实用、有针对性的密码应用技术和安全管理整改建议。1套40000400002测评团队提供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人,项目成员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1套4000040000,11附件二: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计划。在测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关培训服务,通过集中授课或线上授课的方式向被测单位相关的领导、业务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密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家法规、国家密码标准、密码行业标准、密码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要求、问题答疑等方面;为被测单位单位提供现场答疑和整个项目评估服务,除此还为客户单位不仅限于服务周期内提供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等(若客户单位有需要,可随时沟通根据需求提供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使其能够快速熟练的掌握相密码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技术操作,能够熟悉密码和密码方面的相关政策;能够对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能够对商用密码应该安全性测评的标准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培训方案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1)培训方案涉及培训人员、培训次数、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计划、培训材料等内容,培训对象包括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应用系统业务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密码管理人员、运维人员和领导(管理)人员。(2)培训课程取得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培训安排。提供全员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方面的培训课程,课程紧贴工作、生活实际,利于提高相关人员的密码技术水平,提升密码安全的管理制度。(2)涉及产品的培训,我公司会协调原厂商安排或组织原厂商专业人员授课。我公司负责搭建培训有关演示和操作环境,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培训教师全部具有专业培训的经历和经验,所讲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落地性。(4)培训对象按照领导(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和密码管理人员、运维人员进行分类培训。(5)培训场地:责任单位指定地点。(6)培训材料:包括培训课件和培训教材,提供电子版、纸质的培训材料。(7)我公司对本项目密评过程中使用的技术和策略以及问题进行培训及现场答疑;整个项目评估服务周期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 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