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 建设用地报征组卷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四川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882024000230-1
二、合同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82024000230
四、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
联系方式:028-68772271
供应商(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盛西路2号德润苑3栋8楼2号
联系方式:158824056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天府新区2024年度建设用地报征组卷技术服务
1(项)
¥2,000,000.00
¥2,0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天府新区2024年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合同(1).pdf
天府2024报征合同.pdf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合同编号:HT-2024-0366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供应商(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签订时间:2024年月6日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供应商(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4000230)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条、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安排,完成2024年度批次报件资料编制,报件跟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且完成批复备案为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36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1步规范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政府、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编制本辖区范围内满足2024年土地报征的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土地报征涉及成片开发的,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配合采购人编制方案、占用耕地评价专章、制作图件、套合卫片影像、按照人大、政协、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在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并拍照;填报系统并组卷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直至协助采购人取得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工作。2)征地前置程序工作。将公告进行现场公示并拍照,收集整理所有征地前置资料,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至征地前置程序审查系统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查工作。3)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配合采购人编制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说明、违法用地说明、地类情况说明、建新区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占用耕地评价专章以及其他涉及土地报征的情况说明收集土地所有权证证书,填报现状调查表、农用地转用方案,上传相关资料并填报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协助采购人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最终协助采购人取得建设用地批文并备案工作。(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征2地前期程序履行需关注事项的函》((2023)-GZ-16)文件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征地前置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卷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具体工作如下:1)配合采购人发布预征地公告并现场拍照盖章;2)配合采购人发布安置补偿公告及现场拍照盖章;3)收集农户清册并编制现状调查表;4)收集并整理听证相关资料;5)收集并整理预征地协议:6)整理征前相关资料并上传征地前置审查系统。7)跟踪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3)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收集、整理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资料,上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跟踪审查、检查等工作,并最终通过审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收集项目资料,按规划用途整理项目界线并划分批次;2)编制符合公共利益说明;3)配合编制地类情况说明;4)配合编制权属工作底图;5)编制不占自然保护地说明;6)编制信访事项情况说明;7)编制项目清单情况表;8)收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书;9)编制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310)编制宗地发证情况汇总表;11)完成编制建设占用上地权属情况汇总表;12)收集报征涉及项目立项批复;13)完成报征范围卫片叠加图;14)完成占用耕地等别测算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占补平衡;15)配合编制违法用地调查情况说明;16)编制城镇建新区实施方案;17)配合取得林地批复;18)编写建设用地报批请示;19)编制农转用方案;20)完成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填报;21)整合其他要件组卷上报;22)完成市局报件跟踪与修改,直至通过审查并取得建设用地批文;23)完成省厅、市局报征资料备案;24)汇总整套资料,移交业主归档;25)协助完成土地报征相关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1)《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4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6)《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7)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均按照最新文件执行。(2)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要则》规定和国家、四川省有关政策和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提供全部成果。2)成果资料质量满足四川省、成都市对于征地资料上报的相关要求,成果资料上报后并通过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审查。3)取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批文。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其中,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总价包干266000元;拍照公示工作525元/个行政单元,据实结算;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55.5元/亩,据实结算;组卷上报工作197.5元/亩,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服务费支付:5完成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且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的30.00%;乙方取得批复并完成备案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内容结算款项,最大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总预算金额的70%,具体结算如下: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款项金额=实际报价金额;拍照公示工作款项金额=实际个数*中标单价;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款项金额=实际面积*中标单价;组卷上报工作款项金额=实际面积*中标单价;结算总金额: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款项金额+拍照公示工作款项金额+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款项金额+组卷上报工作款项金额总采购预算的30%。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若因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资金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7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严格完全根据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承诺及服务进行履约。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5、因乙方违约导致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抵扣。第十一条、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8构出具的证明或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文件。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期间,除合同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9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设局(盖章)川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0地址:天府新区湖畔北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路366号区兴盛西路2号德润苑3栋8楼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龙潭工业园区支行账号:账号:440221120900660366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669367****K电话:电话:028-87798703签约日期:202年12月6日签约日期:202年12月6日10合同编号:T12024-00360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供应商(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签订时间:2024年1月6日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供应商(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4000230)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4年度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条、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安排,完成2024年度批次报件资料编制,报件跟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且完成批复备案为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36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1步规范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政府、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编制本辖区范围内满足2024年土地报征的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土地报征涉及成片开发的,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配合采购人编制方案、占用耕地评价专章、制作图件、套合卫片影像、按照人大、政协、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在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并拍照;填报系统并组卷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直至协助采购人取得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工作。2)征地前置程序工作。将公告进行现场公示并拍照,收集整理所有征地前置资料,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至征地前置程序审查系统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查工作。3)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配合采购人编制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说明、违法用地说明、地类情况说明、建新区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占用耕地评价专章以及其他涉及土地报征的情况说明收集土地所有权证证书,填报现状调查表、农用地转用方案,上传相关资料并填报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协助采购人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跟踪审查进度,最终协助采购人取得建设用地批文并备案工作。(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征2地前期程序履行需关注事项的函》((2023)-GZ-16)文件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征地前置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卷上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具体工作如下:1)配合采购人发布预征地公告并现场拍照盖章;2)配合采购人发布安置补偿公告及现场拍照盖章;3)收集农户清册并编制现状调查表;4)收集并整理听证相关资料;5)收集并整理预征地协议;6)整理征前相关资料并上传征地前置审查系统。7)跟踪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3)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收集、整理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资料,上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跟踪审查、检查等工作,并最终通过审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收集项目资料,按规划用途整理项目界线并划分批次;2)编制符合公共利益说明;3)配合编制地类情况说明;4)配合编制权属工作底图;5)编制不占自然保护地说明;6)编制信访事项情况说明:7)编制项目清单情况表;8)收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书;9)编制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310)编制宗地发证情况汇总表;11)完成编制建设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12)收集报征涉及项目立项批复;13)完成报征范围卫片叠加图;14)完成占用耕地等别测算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占补平衡;15)配合编制违法用地调查情况说明;16)编制城镇建新区实施方案;17)配合取得林地批复;18)编写建设用地报批请示;19)编制农转用方案;20)完成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填报;21)整合其他要件组卷上报;22)完成市局报件跟踪与修改,直至通过审查并取得建设用地批文;23)完成省厅、市局报征资料备案;24)汇总整套资料,移交业主归档;25)协助完成土地报征相关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1)《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4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6)《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川白然资办发(2021)14号)7)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均按照最新文件执行。(2)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要则》规定和国家、四川省有关政策和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提供全部成果。2)成果资料质量满足四川省、成都市对于征地资料上报的相关要求,成果资料上报后并通过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审查。3)取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批文。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其中,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总价包干266000元;拍照公示工作525元/个行政单元,据实结算;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55.5元/亩,据实结算;组卷上报工作197.5元/亩,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服务费支付:5完成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且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的30.00%;乙方取得批复并完成备案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内容结算款项,最大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总预算金额的70%,具体结算如下: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款项金额=实际报价金额;拍照公示工作款项金额=实际个数*中标单价;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款项金额=实际面积*中标单价;组卷上报工作款项金额=实际面积*中标单价;结算总金额: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款项金额+拍照公示工作款项金额+征地前置组卷及上报工作款项金额+组卷上报工作款项金额-总采购预算的30%。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若因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资金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7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严格完全根据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承诺及服务进行履约。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5、因乙方违约导致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抵扣。第十一条、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8构出具的证明或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文件。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期间,除合同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9甲方:四天海新区公园城市建乙方: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设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代)法定代表人(授+代表J:地址:天府新区湖北地址板都金牛高新支术产业园路366号区兴盛西路2号德润龙3栋8楼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龙潭工业园区支行账号:账号:440221120900660366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669367****K电话:电话:028-87798703签约日期:2024年12月6日签约日期:2024年1月6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报征组件技术服务 建设用地报征组卷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