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152024000266-4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66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8-89131671
供应商(乙方):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777号1栋2单元3楼310号
联系方式:028-82632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古镇馨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1,382,495.53
¥1,382,495.53
无
合同金额: 1,382,495.5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贰仟肆佰玖拾伍元伍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6日至2027年12月05日
履约地点:温江区万春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古镇馨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4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152024000266-4履约地点:温江区万春镇签订地点:温江区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6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15号供应商(乙方):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777号1栋2单元3楼310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382,495.53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382,495.53品目编码C21040000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的“古镇馨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肆佰玖拾伍元伍角叁分(¥1,382,495.53)二、服务要求(一)客户服务场所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脑、电话。2、客户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人证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统计1次,酬金制项目按约定公示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报告)、共有部分经营情况、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3、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张贴物业服务记录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采用互联网方式记录服务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4、有管务公开栏及其他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5、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9小时值班,其它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值班人员,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二)人员配置1、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3、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经理。4、物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8人。其中物业经理1人,客服人员1人,综合维修人员2人,秩序维护人员16人,环境维护人员16人,绿化技术人员2人。5、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24学时,客服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12学时。-第2页-(三)制度建设1、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与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规程。2、安全生产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应急管理预案。3、有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含有效电子数据记录)。(四)档案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住户、房屋等基本档案内容,有消防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有门岗、报修、投诉等档案资料(含互联网电子档案资料)。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3、设置有档案资料柜。(五)标志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标志、导向标志、指示标志及其它标志。2、有小区门、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志。(六)客户服务1、每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水、电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5、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80%,记录完整。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80%7、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识、有园区犬只花名册。。8、接受委托,提供代收代缴服务。(七)专项委托服务管理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质量和各方权利义务。2、消防、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房屋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4、对专项委托服务应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第3页-(八)社区文化与安全建设1.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宣传活动,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2.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文化活动。3、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一)综合管理1、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承接查验。2、建立共用设备设施台账和重大危险源(或重点风险部位)台账。3、规范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区分全体共用部分和部分共用部分维修使用申请,有紧急维修情形,按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实施维修。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4、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5、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按计划进行设施设备保养。6、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7、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8、设备机房(1)每月清洁1次,机房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2)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防鼠板、防鼠网、防鼠药物等应符合规范要求。(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4)有环境要求的设备机房,温、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5)设施设备标志、标牌及安全标识标牌齐全、规范。(6)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7)运行记录齐全、完整。9、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等区域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白蚁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汇报处理。10、运行、检查、维修养护工作有记录,并对记录每月进行归档。11、工程维修维护人员全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12学时。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第4页-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45,623.882025-03-11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投标人开具发票主体须与投标名称主体、签订合同名称主体相一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2345,623.882025-06-12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投标人开具发票主体须与投标名称主体、签订合同名称主体相一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3345,623.882025-09-10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投标人开具发票主体须与投标名称主体、签订合同名称主体相一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4345,623.892025-12-09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投标人开具发票主体须与投标名称主体、签订合同名称主体相一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参照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查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当季度物业服务费。连续2个季度或一年中有3个季度得分在80分以下,将按物业服务合同规定解除合同。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服务行为引发超30人次群众信访投诉,且乙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6页-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6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盖章),乙方:成都俊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付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梁碧秀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15号,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777号1栋2单元3楼3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天乡分10号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账号:022005020120150000011,账号:22850101040016385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6日,签订时间:2024年12月06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