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玛纳斯县财政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玛纳斯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玛纳斯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71101000017665057
五、合同编号:11N010251217202412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60000
6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玛纳斯县财政局
联系人:吕大江
联系电话:13565640303
传真:/
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4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玛纳斯县财政局软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512172024124601).pdf
2024年2024软件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0102512172024124601,甲方:玛纳斯县财政局乙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的软件技术服务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1、软件运行环境适配服务:协助解决因网络设置不正确、操作系统、硬件故障、计算机感染病毒、打印机设置等原因导致电子票据不能正常开具的问题。2、故障排除服务:对使用单位端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用户申报的系统故障需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操作系统、其他第三方组件等故障排除服务。3、标准化业务咨询:提供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咨询服务,需能够对单位端的单位信息变更、Ukey申领流程、项目变动的申办流程提供咨询服务,需能够针对单位端用户提供系统操作、系统管理等培训服务。4、日常问题解决服务:为单位提供日常问题解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用户管理、账密找回、用户新增、权限配置等。二、服务方式1、服务方式主要包括:技术咨询、应用培训、电话服务、上门服务、远程服务、软件升级。2、服务热线:乙方的服务热线为400-887-794-5。3、服务响应:电话维护能解决的,即时在电话中解决;电话维护不能解决而需上门服务的,对于本市区软件问题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于某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软件问题的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4、远程服务:乙方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维护的服务体系,如出现紧急情况,技术员通过远程登陆系统端,及时进行远程服务。5、其他:如果甲方由于制度变化,或者操作系统平台更新,需要改变相关软件数据结构,属于结构性的重大升级,需另行签订升级合同,不属于本技术服务合同范畴。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度。若财政政策无变化,下一年度继续按此合同续签。四、费用和支付方式1、费用序号软件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年)金额(元)①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100600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2、支付时间方式服务费用每个年度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服务费用。1/23、服务费用调整服务期限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软件的种类、数量及服务范围的增加),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对服务费用进行明确,该新增服务费用可与前述服务费用一并收取。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系统负责人;2、甲方需配合乙方对该软件进行必要的测试及配合处理软件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应做好系统数据的定期备份并妥善保管。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费用,在甲方支付给乙方款项一周内,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验收完成。4、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描述的服务范围内的技术服务。但乙方提供的支持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致使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2)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不得使用对方信息,且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2、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