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 0724-2431QY095282
二、合同名称: 东城街百千万工程绿化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0724-2431QY095282
四、项目名称: 东城街百千万工程绿化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开发区
联系方式:0763-3921093
供应商(乙方):广东东越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25号翡翠绿洲一号楼001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0763-3987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城街百千万工程绿化提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清远市清城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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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BQW-LH20241009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4-02406项目编号:0724-2431QY095282项目名称:东城街百千万工程绿化提升项目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7日第1页共7页甲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话:0763-3921093传真: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开发区乙方:广东东越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763-3987666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25号翡翠绿洲一号楼001根据东城街百千万工程绿化提升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及中标下浮率合同金额为(大写):伍佰万元(¥5,000,000.00元)人民币。中标下浮率为1.25%。1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东城街道办辖区内绿化提升工程。2.东城街道办辖区内使用的货物采购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提供相关资料;(2)负责对辖区内的绿化工程/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负责项目实施现场的协调工作;(4)服务期间,对乙方的实施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第2页共7页(5)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付款及验收等工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履行合同义务;(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服务方案,交甲方审定;(3)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4)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包括资料整理);(5)乙方应做好服务范围内周边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因服务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6)严格遵照方案中的注意事项,做好服务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必须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杜绝安全事故发生;02(7)乙方在提供服务时要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并为工人购买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一切劳资纠纷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8)服务内容未经甲方验收时,乙方应负责保持现场状态;(9)乙方应做好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并做好项目实施后实施现场的清理,在运输废渣废料的过程中负责做好防尘、防撒漏、清理路面、清洗车辆等工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污染道路,并且将拆除下来的废渣废料按照甲方要求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处理;(10)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密切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配合,保证项目在同一操作面下多单位同时交叉实施的情况下顺利开展,并服从甲方的现场安排。第3页共7页(11)养护期为种植之日起一年,成活率100%,不得使用盐碱水质浇灌植物,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和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一级标准进行管理。(12)养护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或丧失观赏价值的,乙方应按原品种、原规格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更换苗木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提供不符要求的苗木,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更换。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2.项目终止条件如下:(1)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内,乙方的结算总额提前达到总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上限。02(2)乙方的结算总额未达到总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上限,但服务期限达到本项目的招标服务期限。五、付款方式本项目自签合同日起每半年进行结算一次,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于结算月的10号前办理结算半年期的费用。乙方于结算时向甲方开具与应结工程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双方确认的结算项目清单和验收报告,甲方在核对结算资料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六、结算方式:单个树种结算单价=综合结算单价×(1-中标下浮率)1、综合结算单价包括所发生的各种乔木、灌木、花卉、草皮材料费、清杂、换土、装卸费、运输费、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项目措施费、养护费(养护期为一年)、规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人文等情况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甲方不再支付除审核结算价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第4页共7页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服务确认清单(实际完成的数量以实际发生并由甲方书面确认的为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口头表述均属无效)。七、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对另一方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而终止。上述秘密信息包括双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知悉的甲方的行政及国家秘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第5页共7页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拇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6页共7页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m签订日期:2024年0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清远市东城区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东东越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67047685571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