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 印刷制作采购合同公告(通城县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20241211007
二、合同名称:印刷制作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1222-2024-04179
四、项目名称:通城县公安局看守所采购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通城县公安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3、联系方式:0715-4553631
4、供应商(乙方):通城县伟业印刷厂
5、地址:隽水镇解放路
6、联系方式:139072440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印制基本信息表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5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5.4元
5、合同金额:0.4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3日;履约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2024-0417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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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7.pdf
印刷制作合同甲方:通城县公安局(看守所)乙方:通城县伟业印刷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条款如下,以共同遵守。1.制作货物名称及价格:(1)在押人员基本信息表500本*5.4元=2700元(2)看守所视频巡查登记簿20本*20元=400元(3)监室日志150本*12元=1800元合计大写:肆仟玖佰圆整(¥:4900.00元)2.质量保证:乙方制作的产品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模版要求制作,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3.交货验收方式:乙方按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单位,甲方派人进行验收,如没有达到相应标准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不予验收。4.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税务发票,一次性结算。5.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能单方面终止和变更,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交通城县仲裁委员会裁决。7.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得城乙方(签字盖章)关伟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 印刷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