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类采购合同公告(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4)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401003580016067
主体名称:
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JJWN00155
交易项目名称:
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

标段编号:
2023AJJWN00155
标段名称:
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

合同金额(元):
7676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767600.0

合同工期(天):
365
实际工期(天):
365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1-28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12-12 10:47:08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验收报告及说明.pdf

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

 

 

合同编号:
2023AJJWN00155-001

合同名称:
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

项目编号:
2023AJJWN00155

项目名称:
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11MA2WNMKC0D

中标人(乙方):
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3580016067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76.760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朱超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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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扫描版-汇慧-蔬菜.pdf
汇慧-蔬菜.pdf

说明该供应商供货期间因供货品种、质量及送货服务不符合酒店要求,且因自身原因确定无法继续供货,已提出停止供货,故该供应商未完全完成履约,特此说明!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项目编号:2023AJJWN00155甲方(采购人):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成交供应商):安徽汇德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签订地:合肥市经开区202年月2日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1/16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甲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文件。1.2货物或服务1.2.1服务名称: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项目1.2.2服务内容:明珠酒店蔬菜类配送1.2.3服务质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劳务外包服务需求表1.3价款和收款方账号1.3.1本合同确认乙方提供货物价格的费率为76%以及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9%1.3.2某单品结算单价=某单品单价基准价*中标费率,最终结算总价=M各单品结算单价*通过验收的单品数量。其中基准价按如下顺序确定:(1)参照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官网(http://www.hfzgdncp.com)公布的信息价,取相应单品每月1日均价和15日均价的平均值作为该月单品单价基准价,相应单品在其他日期内的均价波动不作为基准价参考依据。2/16(2)如周谷堆没有信息价的,基准价按定价当日本地大型商超之一(永辉超市、生鲜传奇、联家超市、大润发、麦德龙、红府超市)的相应物品零售价及周谷堆市场询价后,取两者平均价为基准价(不含促销、特价商品)。(3)对于市场不常用产品、预包装食品、半成品食材原材料,基准价由甲方向乙方询价及市场询价后取两者最低价确定。(4)每月下旬甲方将进行市场询价及定价(干调、粮油及冻品类原则上每三个月定一次价),在所供产品不变(或所供产品品质不降低)的前提下,次月采购单价以此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送货量,当月货款,第三个月结清。;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在资金保障到位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服务内容保持不变;1.5.2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金寨南路交叉口明珠广场2号楼1-10层: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产品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自乙方迟延履行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3/16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乙方委派至甲方服务的劳工工资,若发生一起拖欠乙方委派至甲方服务的劳工工资事件,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理。乙方必须确保不因任何原因、任何借口拖欠乙方委派至甲方服务的劳工工资,不得从乙方委派至甲方服务的劳工工资中扣留质保金等其他费用。若有违反,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因工资拖欠上访并经查属实的,乙方必须迅速解决并及时支付工资,另对乙方处以每次总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若多次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进度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予以直接支付乙方委派至甲方服务的劳工工资,并报相关部门跟进处理。1.6.8乙方在送货过程中,若不满足酒店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次充好、无法及时供货、经常性缺货等),且收到酒店出具的整改单三次后,再次无法满足酒店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且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了的所有损失。1.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的处理本合同所有事宜的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夏仁鼎身份证号码:******************4/16电话:13965077594项目负责人:朱超身份证号码:******************电话:13675503119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4甲甲方: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3年11月22日乙方: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23年1月22日时间:5/1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6/16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的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7/16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8/16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收明有限公司司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9/16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1约定的日期为10个工作日2.15.1约定的日期为3个工作日2.15.3一、质量要求:1.乙方配送的货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配送的货物均为正规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检验检疫合格,无毒、无害、无辐射、无侵权,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必须可追潮源,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货物,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要使用有效期的货物。如因食用乙方供应的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外,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未结账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3.一经发现乙方供应以下食材,甲方除全部退货外,有权立即停止乙方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移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粮油、干货、调味品、低值易耗品、餐厨杂品、百货;(5)掺加、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7)超过保质期的食材;(8)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4.所有食材必须索证索票,做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乙方必须保证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在供货时提供检验检疫报告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5.规格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清洁无损(无破、无漏、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甲方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6.乙方配送的货物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上述要求与验收要求不一致的,以验收要求为准。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食品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二、配送要求1.甲方于供应前一天18:00前以电话或网络通讯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在接到订单通知后2小时内须回复确认。2.乙方须在每日上午8:00前按照甲方指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要求完成采购工作,并按甲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货物代替。延误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甲方从当月货款中扣除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另行安排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当月货款中扣除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2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乙方每月延误累计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力。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估计可能影响按时送货的,乙方应提前2小时与甲方沟通,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3.车辆和人员要求:(1)乙方须安排专人专车负责配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事项以甲方通知为准,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乙方负责。(2)乙方不得指派身份不明临时人员送货,送货人员必须是乙方正式员工且应相对固定,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持健康证上岗。(3)运输工具必须专车专用,保持干净整洁,进行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4)运输时食材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乙方承担损失。2.17.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有),并进行登记确认;本合同期内无,续约期双方协商约定。2.18合同签字盖章完成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第12页共16页合同附件1:廉洁履约承诺书廉洁履约承诺书本公司自愿与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在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规范与廉洁,我司自愿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同意:本廉洁履约承诺书作为(合同编号:2023AJJWNO0155)的附件,对本公司具有同等约束力。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秉承专业态度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不与甲方进行不当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宴请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安排甲方项目相关人员旅游、娱乐、消费等,向甲方项目相关人员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被甲方拒绝或者制止的,愿意接受甲方警告、公开通报批评的处理。三、愿意将遵守廉洁承诺情况纳入项目履约绩效或验收考核范畴,若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了上述行为,致使甲方单位形象受损或者相关人员被组织调查处理的,本公司将无条件承担因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结果,严肃处理不当行为人员,并愿意接受甲方提出的履约绩效或项目验收扣款要求。四、本公司相关人员因为上述违反廉洁承诺的不当行为涉案,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愿意配合甲方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五、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公司监察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有限公司司1.同意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贵公司有权在未支付本公司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金。2.贵公司有权解除与本公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3.有权视本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六、本保证书并不因相关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公司发现本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即可随时行使合同约定之权利。七、此保证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承诺人: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承诺日期:2023年川月第13页共16页合同附件2:营业执照、开户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580016067名称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玖仟万圆整营业执照类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9日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婉香营业期限2015年09月09日至2045年09月08日经营范围酱肉牛羊肉肉蛋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制食住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品、豆制品、调料品、米、面粉、食用油、水产品、蔬菜、水城K-5-1幢办3212果、干货、茶叶、酒水、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劳保用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酒店用品,计织鞋销销售及配送(除快远):农副产品收购及加工:餐饮管理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后附盖章复印件2021国家企让信用总公t系线网地http://www.gsxl.guv.cn国家市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10.12.105.106:5080/Toplcis/Certflcale\'rint.do2021/6/1日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610027021901编号:3610-03458185经审核,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符合开户条件,准予开户行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9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张婉香开户银行新站支行账号20000449034210300000075发证机关(盖章)201S日委托授权书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授权朱超身份证号:341125198509236859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以及2023年明珠酒店活、冻海鲜类采购采购碳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磷商、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张筑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月17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启店方河啤10签发机关合肥市公安局玛海分34112519850917868X2021.11.15-2041.11.15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朱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民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85年9月23日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安居12号2103室签发机关定远县公安局公民身份号号341125198509236859有效期限2018.09.05-2038.09.05通送有限授权单位(盖章):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第16页共16页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3-024431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明珠酒店蔬菜类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3AJJWN00155中标费率:76%质量标准:合格项目经理:/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XA7209年31年1月7日2023年11月07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6223831大湖名城到新高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