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宁夏恒益康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21101000014567378
五、合同编号:11N6500147302024152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猫 DM380/250A 漏电保护器
电猫DM380/250A
台
6.00
17517
105102
2
电猫 DM380/400A 漏电保护器
电猫DM380/400A
台
6.00
23055
138330
3
电猫 DM380/630A 漏电保护器
电猫DM380/630A
台
3.00
26552
79656
4
电猫 DM380/800A 漏电保护器
电猫DM380/800A
台
1.00
31073
3107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阿拉帕提·阿卜杜热黑木
联系电话:19309032225
传真:
地址:洛浦县加依铁热克路0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智能安全电路保护器的合同(1).pdf
网上超市合同合同编号:11N650014730202415204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供货商(乙方):宁夏恒益康商贸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宁夏恒益康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电猫DM380/250A漏电保护器电猫DM380/250A品牌:电猫,极数:3P+N,型号:DM380/250A,颜色分类:白,额定电流(A):2506台17517.002电猫DM380/400A漏电保护器电猫DM380/400A品牌:电猫,极数:3P+N,型号:DM380/400A,颜色分类:白,额定电流(A):4006台23055.003电猫DM380/630A漏电保护器电猫DM380/630A品牌:电猫,极数:3P+N,型号:DM380/630A,颜色分类:630A,额定电流(A):6303台26552.004电猫DM380/800A漏电保护器电猫DM380/800A品牌:电猫,极数:3P+N,型号:DM380/800A,颜色分类:白色,额定电流(A):8001台31073.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54161.00354161.00354161.00354161.00354161.00354161.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50%预付款,预付款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时完成工程量的保证,完成相关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成交后七日内4、交货方式:送货上门5、收货人:阿拉帕提·阿卜杜热黑木;联系方式:19309032225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洛浦县加依铁热克路1号四、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五、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1年,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第2页共4页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个小时内响应,3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3、乙方提供12个月的保换服务,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甲方保证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甲方应负责消除乙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乙方的损失。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的合同总价50%预付款,以及合格验收完毕剩余款项未支付。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8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宁夏恒益康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页共4页(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乙方(公章):宁夏恒益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洛浦县加依铁热克路1,地址:和田市吐沙拉镇红旗村20号号电话:0903-6620522,电话:19893529666开户银行:洛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宝湖路支行账号:880010012010160321512,账号:645289951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漏电保护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