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063252X2024110401
二、合同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8SKFQ[2024]31号
四、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石河子市北八路21号
联系方式:15809930596
供应商(乙方):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2235号
联系方式:138103076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79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oc02393620241211193027.pdf
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协议书委托方(甲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第1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委托方(甲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托方(乙方):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甲方)所需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经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乙方作为甲方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的提供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技术标准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名称: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二)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三)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石河子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开展高新区排名争先进位工作,开展此项目。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咨询服务,包括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说明解读、各级数据指标分析、培训等;二是火炬统计工作实施,根据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对高新区数据进行测算分析,第2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测算年度数据并预估评价排位情况,三是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工作驻场服务,包括服务期内的火炬统计月报、快报、综合年报、定性问卷工作总结的填报和指导,企业年报相关的培训指导以及数据审核和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四)项目实施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服务内容1.解读国家高新区2024年新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供《国家高新区2024年新版指标体系解读》(PPT)并完成相关内容的培训至少1场次,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2.根据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对高新区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测算2024年数据并预估高新区2024评价排位情况,横向对标,纵向挖潜,出具《石河子高新区2024年度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预分析》报告和《2025年度石河子高新区考核提升解决方案》。3.就国务院刚刚开始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结合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有政策,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和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目的,特别是紧跟国家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做好培训和辅导、开展相关培训至少1场次,人数不少于30人。重点提出既要执行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又要提出有利于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路和建议,完成《石河子高新区面向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分析与建议》。4.服务期内石河子高新区火炬纳统企业基础数据采集服务,该服务团队要求专业搭配合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充分第3页共10页内部文件,不得外传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满足本项目需要,人数不低于2人。5.乙方研发推出科创园区云数据服务平台——科创云图(http://www.kcyt.net),为甲方提供1年期(从签订合同算起)的科创云图会员服务,开通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查询、火炬统计数据等服务。服务期内,甲方可以随时查看全国高新区的历年综合排名,省域及区域排名,包含各小项排名,全面了解高新区数据排名位置,查看高新区按火炬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高企数,净利润等指标。三、执行期限本委托项目执行期限为: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合计1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24年11月,双方就项目计划、工作安排、组建团队等开展交流沟通,签订项目合同。第二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乙方开展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开展全方面座谈,就委托事项中的(1)(3)(4)(5)开始执行工作计划,同时,对第(2)项的部分工作开始协商推进。向甲方提交《国家高新区2024年新版指标体系解读》(PPT)、《石河子高新区面向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分析与建议》(WORD)。第三阶段:2025年2月-2025年7月,《2024年度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预分析》(WORD和PPT)《2025年度石河子高新区考核提升解决方案》WORD和PPT)。第四阶段:2025年8月-2025年10月,完成服务期内第4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12个月)石河子高新区火炬统计服务工作,对服务内容中要求的所有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稿。四、项目经费及其他费用1.本委托项目费用为固定总价¥79.6万元(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元整)。该费用包括项目研究、咨询费用、交通费、差旅费、工本费以及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所需的全部32费用,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经费分四次支付:(1)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30%,即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人民币。23887(2)2024年12月底前,乙方提交《国家高新区2024年新版指标体系解读》(PPT)、《石河子高新区面向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分析与建议》(WORD),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20%,即壹拾伍万玖仟贰佰元人民币。1(3)2025年7月底前,乙方提交《2024年度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预分析》(WORD和PPT)、《2025年度石河子高新区考核提升解决方案》(WORD和PPT),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30%,即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人民币。(4)2025年10月底前,乙方完成服务期内(12个月)石河子高新区火炬统计服务工作,提交的所有材料得到肯定并最终修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20%,即壹拾伍万玖仟贰佰元人民币。3.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第5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协助乙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4.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价款前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5.根据本次项目执行质量,在完成本项目之后,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下一次合作。五、成果文件交付要求(1)成果文件交付内容:《国家高新区2024年新版指标体系解读》(PPT)、《石河子高新区面向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分析与建议》(WORD)、《2024年度石河子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预分析》(WORD和PPT)、《2025年度石河子高新区考核提升解决方案》(WORD和PPT)。(2)交付形式:电子版。(3)交付时间:以合同规定服务时间及要求为准。(4)成果评估:以双方协商的方式验收。六、各方权利义务1.本项目的执行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参与甲方组织的会议等相关活动。如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事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违约金,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消除怠于履行的状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未完成的部分不再支付。2.乙方应当配备专业、高效的工作人员,以科学合理的原则完成本项目的咨询服务。乙方项目团队组建不少于3人,第6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其中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高级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均需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乙方需派驻1名人员负责持续相关工作的实施以及甲方指派的相关任务,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事项,提交相应的工作成果。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应当提前向甲方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经甲方许可后相应延期。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阶段成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及以书面方式反馈意见(如有),甲方逾期未反馈则视为验收通过。5.在委托事项中所有的培训内容,甲方应该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与乙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参会人员,乙方有责任积极准备,高质量完成各培训内容。如果由于甲方在2025年1月31日前未确定培训时间而未完成培训计划,乙方可顺延完成相应委托事项。6.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的反馈意见(如有)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并在双方届时书面约定的时限内再次交付工作成果。双方均理解和同意,工作成果的评判具有主观性,甲方应谨慎对待每次反馈意见,合理使用乙方研究资源,推动项目进程,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验收通过。7.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外披露本次委托事项,但是应当如实描述,不得夸大其词,虚假陈述。8.甲方应当积极接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并及时审核第7页/共10页内部文件,不得外传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验收。如因甲方内部审批原因导致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收到甲方反馈的,视为乙方工作成果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乙方亦有权相应中止后续履行,待甲方对前期工作给予反馈后继续履行,由此导致的延期交付,乙方不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9.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相应的款项。K10.甲方变更项目内容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经协商就变更达成补充协议。11.乙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或者为履行合同进行相应准备的,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仍应支付合同款项。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状况,在不影响乙方独立完成委托事项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改进建议。13.甲方虽未增加、变更委托事项,但是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履行本项目而额外从事与此相关的事项,由此导致费用不可避免地增加的,乙方自行承担该额外支出。14.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独立自主进行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工作。如因侵权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赔偿数额。15.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乙方对所收到的材料承担保密责任,合同履行完毕甲方要求返还的,乙方应当予以返还。16.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第8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义务向第三方分包、转包。七、甲乙双方共守商业和道德准则,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时,应严格保守甲方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相关信息和商业秘密。八、违约责任: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并向对方支付项目经费10-20%的经济赔偿。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页共10页委托研究项目协议书内部文件,不得外传(本页无正文,为各方签章处)甲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办人:落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签订日期:2024年1月25日乙方: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印倩荣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5日单位名称:北京国科互联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20000031649400010114652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驱动争先进位综合评价分析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