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树梨采购合同公告(云和县农业农村局2024)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 | 其他农业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B1937751M2024115001
二、合同名称: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庭院经济1+1”活动—一户一树梨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220号
四、项目名称: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庭院经济1+1”活动—一户一树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350号
联系方式:18057081028
供应商(乙方):云和县齐丽群家庭农场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石塘镇金山下村2号
联系方式:1385709352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庭院经济1+1”活动—一户一树梨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1212.pdf

合同1212.pdf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庭院经济1+1”活动——户一树梨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云和县齐丽群家庭农场(以下称乙方)根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220号)在2024年12月3且磋商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云和县齐丽群家庭农场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二、合同标的甲方将云和县农业局“庭院经济1+1”活动-一户一树梨项目全权委托乙方。三、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均应积极确保双方的合作,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7年12月5日。四、服务内容1.采购服务:由供应商采购梨苗,规格为:①地径在1.2厘米以上;②品种为:和玉梨苗、翠冠、秋月。2.种植穴要求:穴宽80-100厘米,深度为60-80厘米。3.种六施肥要求:①穴使用千羊类40-500:2复合肥(酸型)三个15的3-斤:②调理土)镇肥1-2斤:4有14种中微量元素料30-50克。4.种植管理及抚育实施:①每年施基肥1次,2-3次追肥,喷施肥2-3次;②每年防治病虫害喷药4-8次:③每年清园1次,梨树刷白1次;④根据梨树生长情况进行拉枝和修剪。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1000000(壹佰万元整))人民币。七、工程进度和付款方式工程进度:项目预付款支付后一个月内完成雪梨苗种植。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用于雪梨苗购买、种植;完成梨树种植一年后按照要求完成梨树种植养护和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梨树种植两年后按照要求完成梨树种植养护和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金额按梨树成活结果进行支付,验收标准参考《云和县雪梨种植基地验收方案》)。按实际种植的数量进行结算,即实际种植数量*成交单价。八、税费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另有协议除外。九、履约保证金无十、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范围,应由乙方直接负责,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七日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剩余尾款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2.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暂缓拨付合同款。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认,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4.本合同应大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齐丽名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庭院经济1+1”活动——户一树梨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云和县齐丽群家庭农场(以下称乙方)根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云采采2024220号)在2024年12月3且磋商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云和县齐丽群家庭农场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二、合同标的甲方将云和县农业局“庭院经济1+1”活动-一户一树梨项目全权委托乙方。三、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均应积极确保双方的合作,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7年12月5日。四、服务内容1.采购服务:由供应商采购梨苗,规格为:①地径在1.2厘米以上;②品种为:和玉梨苗、翠冠、秋月。2.种植穴要求:穴宽80-100厘米,深度为60-80厘米。3.种六施肥要求:①穴使用千羊类40-500:2复合肥(酸型)三个15的3-斤:②调理土)镇肥1-2斤:4有14种中微量元素料30-50克。4.种植管理及抚育实施:①每年施基肥1次,2-3次追肥,喷施肥2-3次;②每年防治病虫害喷药4-8次:③每年清园1次,梨树刷白1次;④根据梨树生长情况进行拉枝和修剪。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1000000(壹佰万元整))人民币。七、工程进度和付款方式工程进度:项目预付款支付后一个月内完成雪梨苗种植。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用于雪梨苗购买、种植;完成梨树种植一年后按照要求完成梨树种植养护和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梨树种植两年后按照要求完成梨树种植养护和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金额按梨树成活结果进行支付,验收标准参考《云和县雪梨种植基地验收方案》)。按实际种植的数量进行结算,即实际种植数量*成交单价。八、税费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另有协议除外。九、履约保证金无十、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范围,应由乙方直接负责,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二、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七日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剩余尾款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2.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暂缓拨付合同款。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认,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4.本合同应大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齐丽名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户一树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