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 饲料检测 农业投入 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检测 饲料产品检测 配合饲料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ZCZB-G2024-0002002
二、合同名称:2024年省级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项目饲料检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ZCZB-G2024-0002
四、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8900665123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24号
联系方式:159518535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苏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检测项目饲料检测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饲料产品检测数量 100 批次。检测项目包括: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及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主要成分、维生素、铅、砷等,非法添加增加盐酸克仑特罗、氯霉素等。
联系方式:15951853522
主要标的数量:100批次
主要标的单价:198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2 09:5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饲料抽检合同.pdf
2024年省级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项目合同甲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辰龙雅苑B栋3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明涛项目联系人:石秀秀联系电话:025-86263846乙方: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24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永毅项目联系人:郑胜兰联系电话:025-86263655甲、乙双方根据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JSZC--202403041501的2024年省级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1.1承担饲料产品检测数量100批次。1.2由乙方负责取样。乙方取样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抽检计划规定的时间安排开展取样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交接样品,并对样品的保存和运输安全负责。1.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检测项目开展检测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测项目,确保检测项目完整。检测项目包括: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及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主要成分、维生素、铅、砷等,非法添加增加盐酸克仑特罗、氯霉素等。1.4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从收样到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尽量控制在两周内,保证检测时效。1.5样品检测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涉及企业标准的样品主动收集企业标准,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准确,并按要求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1.6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包括:完成100批次饲料产品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信息完整准确,提交饲料样品抽检结果信息汇总表和分析总结报告。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2.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198000元。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2.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检测业务完成,工作成果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或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在合同期间全面履行约定义务,并且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2.3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出具相应票据导致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4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应充分理解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和支付审核所需时间,不因此延迟交付成果和向甲方索赔任何额外费用及追究甲方责任。2.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龙江支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龙江支行户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户名:江苏省畜产品质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检验测试中心账号:4301024109100058115账号:4301024109100027468行号:102301001166行号:102301001166第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第四条保密4.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4.2乙方仅有权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采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4.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该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4.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之日起持续有效。第五条侵权处理5.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5.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2(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6.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同4.4。6.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6.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石秀秀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郑胜兰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8.1发生不可抗力。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0.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1.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11.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作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11.3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1.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若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中的地址,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照本合同的地址进行送达,视为送达。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3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24年)月1日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美波或授权代表:(签字)2年1月3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 饲料检测 农业投入 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检测 饲料产品检测 配合饲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