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府谷县清水中心卫生院2024)



府谷县清水中心卫生院2024年镇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府谷县-2024-01018

二、合同名称:2024年镇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府谷县-2024-01402

四、项目名称:2024年镇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府谷县清水中心卫生院
地址:府谷县清水镇
联系方式:15353382885
供应商(乙方):榆林恒德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振兴路中央粮库门面房1239号
联系方式:153325895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1(项)
¥461,000.00
¥461,000.00
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并购置基础医疗设备:

合同金额: 46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府谷县清水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村卫生室建设合同.pdf
府谷县清水中心卫生院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镇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府谷县清水中心卫生院乙方(中标人):榆林恒德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2024年镇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承办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6.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内容:(与报价文件中工程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61000.00元,(¥肆拾陆万壹仟元整)五、付款途径:银行转账六、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根据工程进度给予拨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剩余工程款。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违约条款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九、履约验收标准和方式1.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2.履约验收主体及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呈有4.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技术人员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依据: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08990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建设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工筑相m施工单位(签章)法定代表开户银行:中银行榆林行营业部7账号:8111701012800505314签订日期:年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