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林业领域课题研究 林学研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



合同编号:Y304001202400028_008

合同名称:2024年园林林业领域课题研究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2002115

项目名称:2024年园林林业领域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地址:青岛市海宁路7号

联系方式:88011953

供应商(乙方):青岛枫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崇阳路224号

联系方式:15265204687

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4

主要标的名称:林学研究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42万元

合同金额:6.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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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水杉种质资源调查及适应性研究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海宁路7号乙方(成交供应商):青岛枫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崇阳路224号乙方于2024年11月参加了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的“项目名称:2024年园林林业领域课题研究项目一青岛地区水杉种质资源调查及适应性研究”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确定乙方为青岛地区水杉种质资源调查及适应性研究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青岛地区水杉种质资源调查及适应性研究技术标准:明确调查研究青岛地区水杉的种质资源,包括不同地理位置的水杉种群分布、数量、生长状况等,以全面了解当地水杉资源的概况,理清目前面临的问题。评估水杉在青岛地区的园林绿化应用适宜性,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制定青岛地区水杉的分级保护和治理措施,为当地园林绿化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形成《青岛地区水杉种质资源调查及适应性研究》课题报告1份;核心期刊发表《青岛地区水杉的种质资源调查》相关论文1篇。第二条合同总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贰佰元整。小写:人民币(¥64200.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条月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州正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课题项目最终由甲方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乙方单位名称:青岛枫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账号:802160200438889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江路第一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370282770296944F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崇阳路224号电话:0532-850157513、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课题项目最终由甲方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若乙方第二次仍未通过专家评审,乙方需退回该课题项目经费(含已支付部分和未支付部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争议解决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第十六条月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为止。第十八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7南岛枫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至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刘有换电话:电话:2024年12月4日724年12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林业领域课题研究 林学研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