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2024)



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3097586072602411151466

项目业主: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3097586072602411151466

合同总金额:

¥11,370.24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2日

服务内容:

设计及后续服务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2024-12-1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工程地点: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C区18栋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发包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设计人: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12.2签订日期:-1-发包人(甲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乙方):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定。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5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适用以上文件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工程名称: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2.2工程指标:改造面积约为:260平方米。2.3设计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方案设计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玉翠新村C区18栋一、二层装修工程设计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期限。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分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现状测量图1方案开始之前2设计要求1方案开始之前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方案文本(包括CAD电子版)2合同签订后6个日历日2施工图正式设计文件(包括CAD电子版)4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日第五条设计费及其支付方式-2-本合同的设计费的组成1)设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5%计费,设计费收费公式: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95%本项目为室内装修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0本工程建安费预算审核造价为:265970.79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查表按插入法计算为(265970.79/200)×9.0=11968.68(元)设计费=11968.68×1×1×1×95%=11370.24(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叁佰柒拾元贰角肆分2)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指人民币。设计费付款方式传用章(1)完成设计内容,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并施工验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2)完成决算审核后根据决算审核结果一次性付清余款。(3)余款如在完成决算审核时间节点后6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将视为乙方已经放弃此部分余款的权利,甲方将不再支付此部分余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已支付酬金高于决算价时,乙方必须在审计部门核实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多付部分的酬金。否则,甲方可按照每迟延一日加收1‰的违约金。(5)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因财政拨款等客观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乙方予以理解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3-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地方法规。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含设计变更、变更建议、选材建议等)。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相关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相应咨询费。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但因-4-财政拨款等客观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发包人不构成违约,设计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定金(如有)按咨询费2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损失。第八条其他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如发包人要求增加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4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份数:肆份,其中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一方可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深圳布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委托展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克(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工程款务必汇入下列指定账号收款单位: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账号:44250100006600002009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