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畜牧工作站(青岛市畜牧兽医研究所)2024)



合同编号:301016202400015_001

合同名称:畜禽良种引进与推广经费_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1012609

项目名称:畜禽良种引进与推广经费_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畜牧工作站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149号

联系方式:13969873026

供应商(乙方):青岛诺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安平路2号-112

联系方式:13361287210

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2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986万元

合同金额:0.09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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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2024003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车辆维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青岛市畜牧工作站乙方(服务单位):青岛诺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4.3.14签约日期: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经政府采购流程,乙方作为甲方所采购车辆定点维修车辆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车辆维护项目范围: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项目标准:二、服务方式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方式为:驻场维保回定期维保回单次维保采用驻场、定期维保的,乙方应制作日常或定期维保记录。三、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服务地点:青岛诺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区大崂路1005号)四、付款1.付款途径:口国库集中支付回财政授权支付2.付款方式:双方于每季度进行结算,每季度结束后,由乙方核算季度车辆维修保养次数、内容及应付金额,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在每季度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车辆维护费用。(注:第四季度于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2024年12月10日进行结算)3.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1)甲方户名:青岛市畜牧工作站开户行:农行李沧支行帐号:38-080101040002213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149号联系人:郝海玉联系电话及邮箱:18562532010xysbgs123@126.com(2)乙方户名:青岛诺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李沧支行帐号:802510201410861地址:青岛市大崂路1005号联系人:孙世杰联系电话及邮箱:13361287210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3MA3M4LBCXR4.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5.发票回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乙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前将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口乙方在甲方支付首付款前先将全额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并在甲方实际支付每一期约定的付款时,提供与本期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款收据。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五、服务验收乙方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前,应对本次服务内容向甲方出具服务明细,明细中应包含服务内容、收款金额及维修时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本次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期限的维护保养服务后5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乙方维护保养记录(如有),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验收。经评价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评价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延长服务期限或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甲方所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已无应付款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计算的索赔金额予以赔偿。六、特别约定双方约定,出于维护保养需求而更换的部件,乙方仅可另行向甲方收取该部件的成本费用,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甲乙方:方:青岛诺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T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7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及附件b.招标文件c.中标人投标文件d.中标通知书e.投标书面澄清或承诺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上述文件存在含义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一般而言,其优先适用顺序如上述所列。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下所有条款。1.4“服务”指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对甲方指定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1.5“技术人员”乙方委派的进行专业设备维修、维护的工作人员。1.6“验收合格单”指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验收完成后,由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7“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资料。1.8“甲方”指购买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1.9“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2.服务质量要求本合同下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不低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若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规定,则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至少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3价格成本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除特别约定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额外收取任何费用。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4.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必要资料。4.4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4.5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5.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605.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5.3乙方应当具备维护保养本合同设备的资质(如需要)。5.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设备更换修理需求。5.6对所维护保养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对设备的主体结构进行改动。5.7乙方提供定期维护或驻场维护的,应做好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作为评价验收的依据。5.8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灭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属于甲方过错的,甲方应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336.违约责任6.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0.1%的违约金,但最高不应高于合同总金额的10%。6.2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求的,影响甲方设备使用的,每影响使用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日0.5%计付违约金;如影响甲方使用超过5日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日1%计付违约金。6.3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6.3.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3.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3.3要求乙方将甲方已支付的服务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甲方由此发生所有损失。6.4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甲方计算的索赔金额。如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7.权利的保留7.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7.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97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8.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8.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9.保密条款9.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9.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或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9.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10.合同的解释10.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10.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11.合同的终止11.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1.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1.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1.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1.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1.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12.廉洁条款12.1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对方以及对方关联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现金(包括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财物(包括贵重礼品)、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为其谋取个人私利,否则,视为行贿方根本性地违反合同。如查证属实,行贿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所涉合同总金额2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贿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对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保留追究行贿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2.2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人员如向对方索贿或提出此类暗示,受到索贿要求或暗示一方有义务向对方反映。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维护保养)13.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4.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先通7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5.法律适用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6。其他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